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9-03-01

(2019年2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正式会期三天半。

 会议建议议程共有7项:1、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18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决定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更名及其组成人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