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洛阳市2018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9-03-01

——2019年2月23日在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洛阳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伊民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洛阳市2018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 ,以市人大常委会文件(洛人常〔2018〕44号)转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2月18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提交了《关于洛阳市2018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深化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抢抓‘一带一路’机遇、扎实推进民生改善”等意见,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工作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效果明显,使全市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2月22日,财政经济委员会将意见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同意书面报告常委会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