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2019-03-05

 

2019年1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五楼会议室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主持会议。

1月25日上午9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何明坡作了关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尚荣彬作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淑欣作了关于提请杨晓阳等4人任职的议案,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范永平作了关于人事任免有关情况的说明,拟任命为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的杨晓阳同志、拟任命为洛阳市司法局局长的蒋智涛同志、拟任命为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的娄卷明同志、拟任命为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的李松涛同志分别作了任职前发言。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

9时40分至11时10分,会议分组对相关议题进行了研讨和审议。

11时10分,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各组审议情况汇报。

11时半,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振华、雷雪芹、李钢锤、刘冠瑜、徐新、王松涛,秘书长骆延军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淑欣,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