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西北部分城市调研旅游产业情况的报告
◆ 市人大民侨外工委
为推动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提升洛阳在中原城市群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助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8月下旬,民侨外工委组织市旅发委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赴陕西宝鸡,甘肃兰州、张掖、敦煌,青海西宁、新疆哈密等西北6个城市,对当地旅游产业市场情况进行考察调研,借鉴学习外地市在推进全域旅游产业发展的经验和做法。
一、外地的经验做法
(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旅游业的持续发展。从实地调研的几个城市看,当地党委、政府对发展旅游产业都十分重视,坚持把它作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纳入主要产业规划,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政府相关部门主动跟进,从组织领导上给予强化和保障。如新疆自治区把发展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坚持每年召开全区旅游产业动员大会,自治区主要领导亲自作动员,要求各地市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旅游,努力把新疆建设成为中国西部重要的旅游胜地。张掖市成立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市主要领导任组长。西宁市结合当地实际,以市旅游旺季服务保障指挥部为抓手,整体推进,市长任指挥长、副市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包括西宁市旅游、文物、公安、交通、文化、工商等单位和县区政府,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统一协调旅游相关工作,形成上下同心,力量集中,步调一致的工作局面,促进了当地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旅游管理体制创新发展。甘肃省敦煌市根据当地旅游业实际情况,稳步推进旅游体制机制建设,大胆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破除旅游开发行政管辖障碍,进一步推动旅游景区管理权、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从根本上解决旅游业条块分割、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问题。他们因地制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积极推进景区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组建敦煌市大景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正式组建完成),统筹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能,对所有市属景区实行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即把市属景区所有权转至大景区管委会,由大景区管委会对景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科学管理,统筹开展景区招商引资、开发建设等工作;景区经营服务项目管理权移交至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由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对景区提供经营服务项目(购买服务);景区监管交给大景区管委会和市旅游、工商、食药监、公安、文化、税务等相关部门,形成“1+6”综合监管体系,统一受理旅游投诉等问题。“三权”分置管理体制的实施,让景区的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更加明晰,既较好地解决了景区旅游资源多头管理、条块分割、责、权不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又极大地激活了国有旅游资产,丰富了旅游产品,提升了服务质量,促进了敦煌旅游业的发展。
(三)旅游与文化融合紧密。敦煌市坚持深度发掘敦煌文化元素,促进了文化演艺产业繁荣发展。成功举办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敦煌铁花、曲子戏等民俗文化巡回展演,对《又见敦煌》《敦煌盛典》《丝路花雨》等大型精品实景演艺改版升级,旅游产品结构更为丰富,游客在敦的平均游玩时间从2015年的1.5天延长到现在的2.6天。张掖以国家全域旅游和全省旅游文化体育医养融合发展“两大示范区”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旅游发展质量,户外运动蓬勃发展,低空观光、温泉疗养、文化演艺、溜冰滑雪等一批新型业态不断开发推出,旅游链条更趋完善、业态更加丰富,旅游综合收入增幅高于旅游人次增幅,旅游业已从投资拉动、数量扩张的阶段迈向消费拉动、品质提升的新阶段。哈密市结合疆外地域特色,大力发展哈密特种旅游、开展私人订制旅游和开发高端旅游,相继推出了“穿越哈密神秘大海道”“荒野游侠穿越大海道”等系列旅游产品。2018年8月,哈密市与北京大海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署了哈密大海道高端旅游项目开发框架协议,致力于把哈密大海道打造成高端旅游综合基地。
(四)乡村旅游特色明显。张掖市抢抓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机遇,深入挖掘乡村文化旅游价值,突出“土气、老气、生气、朝气”,推进村镇变景区、农舍变旅舍、农民变旅游从业人员,全面实施“双十双百”乡村旅游示范工程,重点打造培育“十强乡村旅游示范村、十佳乡村旅游专业村、百个乡村旅游示范点、百家乡村旅游示范户”,通过示范引领,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哈密市结合乡村振兴和旅游扶贫工作,持续推进乡村旅游“十村百户”工程。巴里坤县实施“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以来,积极开发高家湖景区,2017年7月向游客免门票开放,通过提供餐饮、垂钓、水上娱乐、住宿等服务项目,带动农牧民直接就业120人,2017年下半年全村实现旅游总收入168万元。
(五)旅游执法措施得力。张掖市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的原则,市旅游局牵头,公安、工商、交通等11个部门参与,形成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2015年,成立市旅游执法支队、6个县区成立旅游执法大队,联合市公安局成立市旅游警察支队,并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在4A级旅游景区设立警务室的通知》,在15个4A级旅游景区设立警务室,初步形成体制顺畅,网点全覆盖、责任明晰的张掖旅游综合执法监管体系。敦煌市在每年的5月到10月旅游旺季,分别从公安、工商、食药监等部门抽调人员,到市旅游执法大队上班(与原单位脱产),统一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旅游综合监管机制逐步健全。兰州市开通了24小时旅游咨询与投诉热线,由专人负责接听,制作并向相关行业单位印发了行业规范、服务质量监督提示牌,围绕“零负团费”“挂靠承包”“超范围经营”“强迫购物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顽症”,以联合执法、跟团暗访、县区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
二、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旅游业是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新兴产业,作为一个地方的产业工程,牵涉许多问题和多方利益,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多个地区,需要调动多方力量、照顾多方面的利益,需要从全市的战略高度和综合角度来统筹和调试,仅靠单个部门的力量是难以协调和推动落实。洛阳的城市定位为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旅游业是现在和将来需要大力推进的一项战略产业,结合我市当前推进旅游业的实际情况,借鉴外地市在发展旅游产业的经验和作法,建议由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全市旅游工作的统一领导,以达到强力推进的目的,从而实现我市旅游业的真正繁荣和我市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全面建成。
(二)有条件的县市可尝试“三权”分离。借鉴甘肃敦煌市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做法,可以在我市有条件的县市和部分景区有选择地实行“三权”分离试点工作,通过推进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把景区经营权转交出去,政府不再参与,只负责景区的规划和监督等,既可以加快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确保国有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又丰富和繁荣旅游产品,提升服务质量,加速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
(三)进一步加大景区建设与文化产业融合。洛阳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悠久的历史积淀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文化灿烂,古迹众多。这是洛阳特有的资源,是发展旅游业的优势。洛阳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要充分考虑洛阳本地的文化特色,把景区开发建设与洛阳文化产业紧密融合起来,让景区开发始终紧贴本地文化,为文化的繁荣提供强大载体;让文化产业融入景区元素,为景区长远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生命力,只有二者相互融合,互相支撑,才能实现景区的长久兴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乡村旅游要突出特色。要根据不同乡村的地理环境、建筑风格、山水风光、民俗风情、历史文化等特质属性,打造出具有本地浓郁风情的特色乡村旅游。结合洛阳的实际情况,应以打造景区依托型、田园观光型、休闲度假养生型、古镇古村落型、农耕民俗体验型等类型的乡村旅游产品为重点,扶持建设一批生态良好、基础完善、特色鲜明的旅游示范村和专业村。按照3A级及以上景区标准加快旅游要素聚集和服务设施配套,集中培育一批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旅游特色小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家庭农场、休闲农庄、田园综合体、精品民宿等乡村旅游示范点,把我市乡村旅游再推上一个新台阶。
(五)旅游执法检查要联动长效。要建立以市旅游执法为主体,吸收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人员、经费、物质等保障,做到每日执法、驻场执法,尤其要在重点区域和旅游旺季开展驻点执法,通过多部门联动,全面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事前监管和事中监管与事后追责,严厉打击旅游市场价格虚高、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强制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疏堵并举,实现源头治理。
(六)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交流。要经常不断地走出去,参观学习外地市的先进经验做法,通过彼此间相互学习交流,不断开拓视野,丰富知识,提升眼界,从而有效服务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