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决议推动洛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9-03-11

◆ 武晓畅

 

 2018年12月25日,在洛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常委会委员在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议案的决议报告时,一致认为,“我市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校舍建设得到了显著改善,中小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实现了全覆盖,大班额比例明显下降,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

 沉甸甸成绩取得的背后,离不开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也离不开市人大常委会近五年来持续不断强有力的工作推动。

 

决议:高标准要求

 这还要从2014年2月的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说起。在这次会议上,解放军代表团彭罗燕等11名代表根据对洛阳市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深入了解,联名提出了《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议案》。该议案针对洛阳教育事业发展不均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规划学校布局,加强教育资源的利用;科学配置教师资源,逐步解决大班额;强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师资水平等五个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个议案得到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的高度重视,全票通过,决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认真调研,并在三个月内作出审议决定。同年4月16日至1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卫平带领9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以及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和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涧西区、伊川县和嵩县等地10余所中小学校实地了解情况,通过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教育专家、基层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进行了综合分析研判,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审议时特别强调,《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洛阳市作为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一定要早于国家要求的最后时间完成,确保于2019年底全市所有县(市、区)都要达标。会议经过热烈讨论后作出《关于<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议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要求市政府制定科学有效、内容具体、措施有力的工作方案,强力推进洛阳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2019年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县区的达标验收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要明确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在于农村和贫困地区。二要做到规划先行,落实好《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要科学编制我市中小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做到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全覆盖,分年度制定学校建设计划并逐步实施。三要强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要在3-5年时间内,完善图书、仪器设备和各项功能室、运动场地的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完成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目标。四要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解决好教师编制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做到应核尽核、缺编即补;要加强“特岗教师”工作,充分发挥“特岗教师”在缓解农村地区师资不足的作用;要做好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工作;要切实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力度。五要加大民办教育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通过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吸引民办力量发展教育,对已经出台的政策要及时兑现。六要建立考评机制。要建立起市、县两级政府发展教育事业的考核机制,把教育事业发展作为硬性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促进议案落实的制度化、常态化。决议在最后还提出,市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的时候听取该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督办:全方位跟进

 

 当天交办,及时部署。2014年4月29日,在洛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结束的当天,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的工作人员就将常委会作出的决议交办给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为全面落实《决议》要求,同年5月22日,市政府印发第16期工作部署从五个方面11个专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完成时限。

 两次开展执法检查。2014年6月1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主任会议通过《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经过为期5个月的执法检查,教育布局专项规划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的规定得到有力的贯彻落实,随意侵占教育用地的现象得到遏制,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城市区住宅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意见》和《洛阳市城市区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2015年10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期间开展了专题询问,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服务教育优先发展,真正从源头上解决好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为加快实现洛阳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2016年8月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对义务教育“一法一办法”在洛阳市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使洛阳市的义务教育发展再次与法律法规对标,有力地纠正了一些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不到位的问题,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再次保驾护航。

 三次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15年7月,2017年4月,2018年12月,三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及时发现《决议》执行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时指出,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在于把薄弱学校变得更强,建议市政府加强督查,使《决议》提出的六条要求真正按时限落实到位,要争取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区)的验收工作。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时指出,虽然我市在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县区达标验收工作上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也存在着教育专项布局规划实施缓慢、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教育基本条件差、教师配备不够合理等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时提出,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工作大会精神,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力争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要认真对照国家、省教育政策,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着力补足我市义务教育短板;要加强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效果:全方位提升

 洛阳市所有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验收。截至2017年底,新安县、吉利区、栾川县、西工区、涧西区(含高新区)、洛龙区(含伊滨区、龙门园区)、瀍河区、孟津县、偃师市、伊川县、老城区先后顺利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2018年,嵩县、汝阳、宜阳、洛宁等4个县再次通过国家认定。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2018年,洛阳市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初中阶段入学率达99.76%,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1%以上。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五年规划,五年规划项目学校1368所,目前已完成1345所,完成投资212607.36万元,完成校舍面积1039281.6平方米,装备类已完成采购金额52326.495万元。共投资21566万元新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3523套,农村教师的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中小学校专项布局规划实现全覆盖。2014年8月,《洛北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修改方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批;2015年9月,《洛阳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各县(市)、吉利区教育布局专项规划陆续通过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教育专项规划的全覆盖为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大班额比例明显下降。2018年洛阳市初中、小学起始年级已基本消除超大班额和大班额,全市小学大班额比例2.3%,初中大班额比例2.34%,超大班额基本消除。

 洛阳教育影响力不断加大。2018年5月,教育部组织的教育奋进之笔“1+1”全国系列采访活动首选洛阳,20余家的中央、省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洛阳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经验,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同年12月,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的《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基层行.学校篇》专栏首播洛阳。

 洛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也清醒地认识到,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甚至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推动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