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总结

2019-03-27

(2019年2月26日在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吴中阳

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实现了常委会工作的有序接替和创新发展,为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强化政治引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

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常委会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报告内容和具体要求,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党的领导、落实党的领导。

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推进人大工作。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重点、抓住关键,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督查等多种方式,努力实现与发展大局的高度对接、深度融合。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市,着力加强地方立法和法律实施监督

不断提升立法质量。一是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2018年正式立法项目《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废止)》《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充分体现了市委的决策部署。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确保立法质量。采取公布法规草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使法规草案更加务实管用。三是强化立法调研。2018年,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学前教育等方面,深入开展立法调研,为今后制定相关法规奠定基础。四是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

不断强化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调研,确保法律法规在实践中不落空、不走样、不变形。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积极推进全民守法。组织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机关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讲授、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新宪法,深刻领会精神内涵,带头做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典范。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通过宪法日活动、举办法制讲座、在人大网站和刊物开辟法治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宪法法律,弘扬宪法精神,积极营造全民守法、主动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围绕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监督。聚焦高质量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组织人大代表对产业结构调整、自贸区自创区建设、民营经济、乡村振兴战略、县域经济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方面进行调研视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围绕加强和改善民生进行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民政社会救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脱贫攻坚推进等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残疾人权益保障、学前教育、深山区教师补贴发放等进行视察调研。

围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进行监督。常委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听取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对土壤污染防治、“四河同治、三渠联动”、《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等进行视察调研,切实发挥人大监督推动作用。

围绕深化预算审查开展监督。着眼于提高预算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对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推动财政资金向重点领域投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坚持依法依规,着力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站位全局,依法科学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紧紧抓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的事项,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将市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共同行动。一年来,围绕财政预算调整、机构改革、议案办理等作出决议、决定15项。

坚持原则,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和选举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和洛阳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意见的规定,认真做好任前法律考试、任职前发言、任后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环节,促进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着力促进代表作用发挥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坚持重点办理、公开办理、二次办理、对口督办、跨年度跟踪督办等工作制度。

落实代表工作制度。坚持代表培训制度。组织160名新任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联系代表制度。邀请代表30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在常委会履职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代表履职管理制度。加强对代表的履职管理,促进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国家机关与人大代表的联系。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开展异地视察。组织100余名人大代表,对“两区”建设、生态保护、县域经济发展、脱贫攻坚推进等重点工作进行视察调研,为代表更加全面参与我市经济建设提供更加广阔的履职平台。加强代表小组活动。协助驻豫全国人大代表第4组开展小组活动;成立省人大代表小组4个、市人大代表小组29个。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建立机关新时代“三新”讲习所,加强理论学习,站稳政治立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积极推进人大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台账,明确改革内容、工作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圆满完成预算联网监督、地方国家机关联系代表等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