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2018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刘庆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洛阳市2018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的安排部署,聚焦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奋力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规范预算执行,聚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狠抓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预算收支进度不均衡、资金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升等。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促进预算执行,加强对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提升预算透明度;要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支持优先发展教育,着力保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民生方面支出,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优化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财源建设,培育新兴产业,扩大税源,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稳步提高税收比重;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健全制度体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全过程,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要严格预算执行,防范财政风险,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新增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逐步化解县级财政的高负债率;要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做大做强财政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