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04-04

——2018年10月30日在洛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晋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吴志军检察长委托,现将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我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成立于2011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机制改革部署要求,2013年开始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能,是集案件管理、监督、参谋、服务职能于一体的综合业务部门,具体负责案件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综合考评等工作。案件管理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近三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支持下,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工作业务管理枢纽作用,在强化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开、服务司法改革等方面积极作为,有力提升了我市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市检察院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业务工作先进单位”第一名。                                                                                                                         

(一)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件集中管理

切实做到案件依规网上运转。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全局、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进行研发,并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的网上办案系统。2014年在我市检察机关上线运行以来,按照“全员、全面、全程、规范”的系统应用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各类案件,除绝密级案件外,从受理阶段就进入该系统,通过案件信息指标显示、图表化查询以及与统计系统的有机整合,既实现了上级检察院和本院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纵向管理,也实现了案件管理部门对业务工作的横向管理。

切实做到网上办案全程留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流程进行统一的规范化设计,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建立各类法律文书模板,把司法规范的“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的“硬制约”。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行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分案随意性,从源头杜绝关系案、人情案。所有履行检察业务办理、审批、管理职责的院领导和办案人员,都要使用该系统进行办案和业务管理,做到法律文书网上制作、网上审批、网上用印,实现网上办案全程留痕,有效保证了严格规范司法,避免了办案行为的随意性。

(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

全面开展案件流程监控。一是严格进出口审核,首尾监督全照顾。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均认真检查是否超期办案、是否有管辖权等,确保受案零差错;对所有需结案审核的案件,严格审查是否符合系统设定条件,确保送案零瑕疵。二是适时提示预警,过程监督全覆盖。坚持每天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巡查,对3日内即将到期、次日到期和当日到期的案件,及时告知案件承办人。近三年,共发出预警提示800余次,有效防止了超期办案问题。三是突出监控重点,全程监督无死角。将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等作为重点案件,将涉案财物处理、变更强制措施、当事人权利保障等作为重点环节,坚持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相结合,确保监督全覆盖。近三年,针对流程监控发现的856次办案不规范行为,跟踪督促业务部门及时纠正,有力促进了办案质效提升。

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明确评查范围和方式,规范评查程序,把评查重点放在影响司法公信力的重大程序和实体问题上来,把办案效果作为重要评查标准,努力破解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问题,切实提升服务大局和中心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二是坚持点名通报。及时将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对司法不规范的典型案件和严重问题,直接点出案件名称和办案单位,督促查找原因,认真整改,并要求其他单位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三是强化结果运用。针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组织开展讲评培训,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把评查结果计入员额制检察官司法档案,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和基层检察院业务考评,切实发挥评查的激励和惩戒作用。近三年,集中组织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案件 1000余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全市、强力整改。

认真抓好涉案财物管理。研究出台《涉案财物监督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细化案管、计财和相关业务部门职责,实现涉案财物管理全程监控。市检察院指导各基层检察院高标准建成涉案财物保管室,切实做到一案一账、统一入口、规范出口。针对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中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的涉案财物,进行3次集中检查,共检查涉案物品356案668件,清理涉案款项2000余万元,对发现的23项薄弱环节和不规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提升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发挥决策参谋职能,助推检察业务工作健康发展

做好统计分析,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充分发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大数据优势,深入分析类案办理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分别就农村河道采砂管理、校外辅导机构运营中存在的问题等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有关方面进行了专项整治。建立月通报、季分析制度,每月初通报全市业务核心数据,每季度编发统计分析,围绕司法办案数量、结构、质量等要素,对全市核心业务数据同比变化、在全省排名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对基层检察院业务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为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针对排名落后的数据,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促使各单位各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固强补弱”。认真贯彻省检察院打赢“挤水分”、重规范、强纪律三场硬仗的部署要求,帮助“挤”出业务工作中的“水分”,服务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做好业绩考核,确保司法改革落地。建立员额制检察官办案通报制度,准确核算每名员额制检察官的办案量,每季度进行通报,督促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带动其他员额制检察官积极办案。截止目前,市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动态办案量,达到普通检察官人均办案量的30%,超过司法改革核定标准。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每半年审定一次,全面客观、真实准确记录检察官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和其他业务工作完成情况,为检察官办案业绩和职业素能综合评估奠定基础,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落实。

做好业务考评,推进工作争先创优。根据省检察院相关要求,结合洛阳检察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业务考评方案》,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引导全市检察机关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建立业务推进机制,每季度召开工作推进会,通过汇报工作、对口点评、综合分析等方式,促使各单位各部门找准差距、明确方向、改进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年对各基层检察院工作进行考评,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和活力,在全系统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四)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全面深化案件信息公开。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依法及时公布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公开不起诉决定书,以及法院裁判已生效刑事案件的起诉书、抗诉书等法律文书,让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都能看得到、查询得到。二是强化审核把关。案管部门围绕是否属于不应公开的文书、文书内容是否存在瑕疵等,进行全面体检把关,确保公开文书质量。三是坚持定期通报。每季度对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对应公开未公开的案件列出清单,通报到人,督促公开。近三年,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3218件,法律文书9531份,重要案件信息2308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上门走访62家律师事务所征求意见建议,研究出台《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强化律师权益保障制度约束。全市两级检察院建成规范统一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的律师接待室,案管部门统一负责律师接待工作,对律师申请事项逐一登记,全程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律师申请事项回复情况,为律师执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始终秉持“平等相待”工作理念,热情周到服务,免费为律师刻录电子卷宗光盘,大力支持律师开展工作,着力打造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案管队伍

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制度,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组织干警到焦裕禄干部学院、洛八办等学习培训,干警对党忠诚、司法为民的观念持续提升。加强素能建设。按照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求,大力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案管队伍建设,通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多种形式,全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敢于拼搏、善作善成的案管队伍。在2016年省检察院组织的全省首届案管业务竞赛中,我市2名干警荣获“十佳业务标兵”荣誉称号,市检察院荣获“团体奖”。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各项党纪检纪,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大力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严明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干警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近三年,全市案管部门干警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事件。

近三年,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在2017年全省检察系统首次案管工作专项考评中,市检察院荣获第一名,今年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案管工作联系点”,涧西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全市检察机关案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大局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领域犯罪特点规律的分析研判不够,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分析报告不多。二是服务群众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深入全面,有的单位没有做到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公布,对律师、当事人等的诉求没有做到及时回复,与群众期待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案管工作信息化应用力度不够大。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案件管理、开展案件评查等方面还有差距,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有待提升。四是案管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案管人员普遍不足,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影响了职能发挥。部分案管干警业务水平不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转型发展要求。五是政法部门协作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政法部门办案系统独立封闭运行,办案信息资源无法共享,影响办案效率和效果。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全市“两会”精神,在市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支持下,按照省检察院“三四五”工作思路、“四有一少”工作目标,以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案管工作联系点”为契机,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支撑,积极发挥案管工作业务管理枢纽作用,推动案管工作提档升级,为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打赢“三场硬仗”、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供坚实保障。

(一)主动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等全市工作大局,强化业务分析研判,探索开展刑事犯罪年度报告,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做好案管工作与提升群众执法满意度有机结合起来,加大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和有关法律文书公开力度,发挥案管大厅窗口作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公正司法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二)推进规范司法。紧盯容易发生不规范问题的节点和环节,强化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提高办案质效。充分发挥案件集中管理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保障作用,促进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健全完善更加注重质效的业务评价体系,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最大程度做实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三)转变工作方式。加快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大力推进案件信息智能采集、监管问题智能识别、分析成果智能加工、办案质量智能评查、办案效果智能评价,实现人工智能和案件管理的深度融合。主动拥抱大数据,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下,积极推动政法部门办案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建立健全沟通衔接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共享案件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党建责任制、意识形态责任制,着力提升案管队伍政治意识、政治素养、政治定力。把懂业务、善监督、敢监督的同志充实到案管队伍,优化案管部门人员配置。加强对案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着力提高监督能力和参谋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检察院案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推动全市案管工作平衡发展,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案件管理工作直接面向人民群众,关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执法满意度,关乎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将在市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支持下,不断推动案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升检察工作发展水平,为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着力推动“两个高质量”,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