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理论与知识

2019-04-25

 编辑部

 

人民代表大会怎样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主要体现在:

 1、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议案,都要在审议前或审议中,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如每年代表大会召开前,都要组织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了解情况,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为审议列入代表大会会议的各项议题做好准备。又如对审议的法律草案,都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其他方式,听取各地方、各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一些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草案,还要在报纸上公布,征求全民的意见。

 2、采取各种办法,使人民群众了解人大工作,使人大的工作自觉地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如规定人大会议一般都公开举行,会议的主要内容都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报道。又如在有些地方,如北京市、大连市等,普通公民经申请批准还可旁听人大会议。

 3、在闭会期间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通过代表视察,人大机关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申诉、控告或检举,建立代表接待日制度,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等,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反映群众的意见、倾听群众呼声。

 4、从法律上规定,人大代表要接受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监督,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可依照法定程序罢免他们不满意的代表。

 

人大代表的作用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我国的经济、政治与其他方面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就是人大代表的作用。具体来说,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1、参加决策的作用。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都需要代表积极地、集体地参加,也只有代表积极地、集体地参加才能得以实现。代表对人大会议上各项议案、报告的审议、表决,直接关系到这些议案、报告的通过与否,关系到决策的后果。人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反映着人大代表参加决策的能力和程度。

 2、监督推动的作用。人大通过的法律或者法规和决议、决定,能否得到有效的实施,与人大的监督是分不开的,因而也是与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也有义务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督促“一府两院”有效地开展工作。“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状况,反映着人大代表监督推动的力度和效果。

 3、桥梁纽带的作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认真履行代表的职责,一方面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另一方面宣传动员,组织发动,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可以起到党和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4、模范带头的作用。代表要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做好代表工作和本职工作,并自觉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这样,才能执行好代表职务,真正发挥好代表的作用,也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服和拥护。

 应当说,人大代表在我国经济与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上述作用,是其他任何人都不可替代的。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处于主导和中心地位,是整个政权体系的基础。人民代表大会重大作用的发挥,依赖于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

 

法律对人大代表提出议案有哪些基本要求

 

 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议案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和活动。根据法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可以把代表议案的构成概括为“四个法定”,代表提出议案要注意这些基本要求:

 一是主体法定。就是说代表提出议案的主体要符合法定资格或者法定人数。全国人大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才可以提出议案。地方则是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乡级人大代表五人以上联名才可以提出议案。宪法修正案的提起,要求全国人大代表五分之一以上联名。

 二是内容法定。就是代表议案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宪法第六十二条和六十七条、地方组织法第八条、四十四条和九条,分别规定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乡级人大的职权范围。主要是人们通常所说的需要由人大审议、决定的国家或者地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

 三是要素法定。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代表提出的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议案一般包括这样几块:第一块是案由,提出你要解决的问题,包括问题的重要性和解决问题的迫切性;第二块是案据,就是解决问题的依据,包括法律的、政策的、事实的根据;第三块是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法律案还应当附有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或者说最好有具体条文和说明。

 四是时间法定。人大代表议案,一般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代表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议案,应当在大会主席团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以方便在会议期间的处理。为保证代表有充裕的时间酝酿、提出议案,对符合议案基本条件、准备成熟的代表议案,也可以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议案,由各代表团在规定的代表议案截止时间前送交大会秘书处或者有关机构。人大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或者有关机构设置专门的议案处理机构,并在代表驻地安排工作人员接收代表提出的议案。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议案符合议案要求的法律案,可以依照立法法的规定先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其他议案在大会会议举行时送交大会秘书处或者有关机构,与会议期间提出的议案一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