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根据吴孟铎同志的请求,经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吴孟铎同志辞去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