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2019年5月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决定;通过了关于对《关于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系统平台的议案》的决议、关于《修订<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尽快制定洛阳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对《关于加大培育、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经济组织,促使其担当起农村经济发展生力军重任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了关于洛阳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对该报告的满意度表决结果为满意;审议了《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议案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洛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及关于2018年环境保护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免去马少军洛阳市人大常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决定免去刘庆林洛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任命吕建民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李汝浦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蔡三军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根据《洛阳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意见》,新当选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