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刘庆林职务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刘宛康市长《关于提请刘庆林免职的议案》(洛政文〔2019〕39号),经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5月9日审议通过,决定免去:
刘庆林洛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
洛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刘宛康市长《关于提请刘庆林免职的议案》(洛政文〔2019〕39号),经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5月9日审议通过,决定免去:
刘庆林洛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