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刘庆林职务的通知

2019-05-13

洛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刘宛康市长《关于提请刘庆林免职的议案》(洛政文〔2019〕39号),经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5月9日审议通过,决定免去:

刘庆林洛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