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议案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9年5月9日在洛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8年12月26日,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议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接到《决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分管领导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对《决议》的决定事项逐条研究部署,并成立专门机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协调配合,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并取得初步进展。根据会议安排,现就落实《决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和“9+2”工作布局,立足“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的核心任务,不断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有力推动了我市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关切的“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学前教育发展迈上了新台阶。
截至2018年底,全市注册的独立建制幼儿园共计1264所,在园幼儿26万余人。学前三年毛入园在全省率先达到90%,提前2年完成省定目标,超出学前教育三期计划国定目标5%。公办园在园幼儿5.8万人,占比22.2%;普惠性幼儿园在园人数19.2万人,占比73.2%。
二、落实《决议》情况
(一)系统研究谋划
1.完善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决议》通过后,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22号)。继2018年下发《洛阳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洛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后,正在调研起草全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研究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实现学前教育全覆盖。为落实《决议》要求,我市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洛阳市学前教育全覆盖工作的意见》,对各县(市、区)幼儿园缺口情况进行了对标分解,并对目标任务进行了重新明确。目前,全市有4.1万个学位缺口,按照标准园每园180人核算,全市还有229个幼儿园缺口。通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回收小区配建幼儿园、治理无证园等措施,2019年可以解决5.2万个学位,2020年再解决4000多个学位,到2020年底全市学位总数可以达到32万个,不仅可以解决目前学前教育学位缺口问题,还可以满足人口增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需求,率先在全省实现学前教育全覆盖(到2020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国家要求达到85%,河南省要求达到90%,洛阳原定目标90.5%)。
(二)全面动员部署
1.专题动员安排。1月7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学前教育工作座谈会;2月15日、3月28日,先后两次召开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和建设项目推进会;4月17日—19日,对全市无证幼儿园治理进行了专项督查。
2.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做到4个明确:一是明确重点任务。2019年要做好公办幼儿园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小区配建幼儿园治理和无证园治理4项重点工作。二是明确完成时限。2019年新建、改扩建50所公办幼儿园项目6月底前要全部开工,年底前要全部完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6月底前认定完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认定一次);小区配建幼儿园4月底前排查完毕,6月20日前完成办理移交手续,9月20日前完成回收、置换、购置;无证幼儿园4月底前排查完毕,7月20日前核查完毕,8月20日前联合执法。三是严格政策标准。2020年底,实现每个县(市、区)城区举办3所公办幼儿园,并消除公办中心幼儿园空白乡镇。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原则上达到50%,普惠性幼儿园学位占比达到86%。四是强化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是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做好服务、配合和协调工作。
(三)全力推动落实
对照《决议》要求,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理顺了工作职责,并排出时间节点,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
1.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新增教育经费预算进一步向学前教育倾斜,落实了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每生每年市级5000元,县级以下3000元)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政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500元(高于省定200元的标准)。对每新增1个标准班按照市辖区不低于7万、县(市)及以下不低于5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2.强力推进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一是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89所。目前,2017年63所和2018年的76所建设项目已经完成,2019年50所建设项目已经全部立项,开工80%,预计6月底全部开工,年底前完工。二是集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经排查,目前全市规划需建设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共189个,已建成133个。6月20日前完成办理移交手续,9月20日前完成回收、置换、购置,2020年底前完成补建。三是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完成事业单位登记。采用事业编制总量内合理调配、区县统一招考管理、政府购买等方式,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四是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力度。通过国培、省培、市培、县培计划、名师工作室等项目,每年至少培训园长、骨干教师5000名,4年将幼儿教师轮训1遍。
3.强化督导问责。将学前教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了对各县(市、区)年终考核,加强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的督导、监督和评估,实行月报告、季督导、适时进行工作通报制度,并针对关键环节适时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县(市、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2019年已专项督导2次,发工作提示函1次。
三、困难与打算
虽然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获得了较快发展,但由于基础差、底子薄、欠账多,与全国、全省一样,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特别是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公办园和普惠性学位不足,“入公办园难、入优质民办园贵”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整体上看,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突出困难:
(一)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任务艰巨。目前全市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22.2%(全省平均30%左右,全国平均43.3%),离我市确立的目标(国家、省、市定目标50%)相差27.8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学位占比73.2%(全国平均73.07%),离我市确立的目标(到2020年达到86%,国家、省定目标80%)相差12.8个百分点,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二)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不足。2017年,全国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7.65%,河南省占比3%左右。2018年底我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为3%,与全省基本持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移交存在较大困难。由于目前我市城市区新规划建设公办幼儿园用地上存在一定困难,将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移交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成为扩充城市区公办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手段。目前全市规划需建设的189个小区配套幼儿园中,建成133个,还有52所幼儿园未建或停建,与辖区县(市、区)政府签订代建移交协议的仅36个。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未建设、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2020年底要全部补建、移交完毕,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规划、土地、资金压力等诸多问题。
(四)幼儿教师数量不足、待遇过低。根据 2013年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为1:5-1: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达到1:7—1:9,每班配比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按此比例,各县(市、区)均存在一定教师缺口。教师待遇整体偏低,特别是很多农村幼儿教师达不到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师资的待遇低导致教师队伍不稳定,严重影响保教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决议》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定规划,倒排工期,下大力气加强幼儿园建设,推动全市学前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首先,扩资源。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同时,通过回收小区配套园、治理无证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学前教育等方式,补齐学前教育学位缺口,到2020年底全市学位数预计可达32万个,率先在全省实现学前教育全覆盖。
其次,调结构。增加学前教育事业编制数量,逐步扩大公办园学位占比。移交后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通过落实生均补助、教师交流、师资培训等方式,鼓励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学位占比。
第三,做示范。对现有的幼儿园按照省定办标准进行提升改造,逐步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新建幼儿园按照省示范园的标准建设、配备玩教具和师资,且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1.12 m2的国家示范标准。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比,逐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