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9年5月9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25日至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充分肯定了这个报告,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会后,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及时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以市人大常委会文件(洛人常[2018]60号)转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3月15日,市人民政府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送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征求意见。3月18日,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报告进行了专题研究。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高度重视,王军副市长作出批示,市扶贫办围绕审议意见,研究制定落实台账,定期报送整改进度,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思路清晰,重点突出,针对审议意见,逐条详细汇报了落实情况、整改进度、责任科室,较好地回应了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则同意该报告,于4月26日将初审意见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同意该报告,决定书面报告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