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19-05-15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吴中阳

(2019年5月9日)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圆满完成了本次会议预定的各项议程。

本次会议,我们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决定。会后,请法委会、法工委尽快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本次会议,我们对《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一审。在审议时,大家认为,《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05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推进我市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条例》存在着工作职责不明确、监管和防治措施滞后等问题,已不能适应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条例》存在诸多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启动《条例》修订工作十分必要。大家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建议,会后,由法工委负责,将《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下一次常委会会议进行二审。

本次会议,我们听取审议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和报告。大家讨论认为,办理好代表议案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工作,是促进代表作用发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体现。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议案办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做好询问、解释、答复等工作,努力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议案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采取听取汇报、视察调研、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督促承办单位完善办理措施,加大办理力度,确保办理实效,给代表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本次会议,我们听取、审议了关于洛阳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大家讨论认为,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民营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全市民营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仍存在着发展质量有待提高、融资难题仍未有效解决、营商环境仍需优化等问题。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举措,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落细,使民营企业家切身感受到政策红利;要通过采取定期与民营企业家座谈交流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共同商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路径和方向;要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抓好转型升级,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切实提高民营经济发展质量,使民营经济为洛阳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本次会议,我们听取并审议了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议案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大家讨论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决议》落实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部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由于我市学前教育基础差、底子薄、欠账多,到2020年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仍十分艰巨。会议要求,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责任,倒排工期,下大力气加强幼儿园建设,推动全市学前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力度,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建设普惠性幼儿园;要抓紧制定普惠性幼儿园资格认定、财政补贴、收费标准的指导性意见,为破解幼儿园建设难题提供遵循和保障,让广大幼儿及早享受到质优价廉的学前教育。

本次会议,我们表决通过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常委会组成人员希望今天新任命的同志进一步加强学习,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以只争朝夕的奋斗精神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为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奋力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各项议程进行完毕,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