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5月14日,嵩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对“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志敏传达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
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彩民介绍了我县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申进超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准确把握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抓住重点、紧扣法条,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要对照相应法律条款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准确把握新规定新举措,切实推动新修订法律条款落实;紧扣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切实推动法律制度和责任落实。要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加强宣传引导,改进方式方法,保持良好作风,确保执法检查活动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