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孟津县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2019-05-23

5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骆延军带队对孟津县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县领导陈学军、李宗贤、翟常绪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首先实地察看了瀍河朝阳镇后李村段、孟津县第三水厂、龙泉公园、牛步河湿地、孟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孟津县环保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在座谈会上,翟常绪代表县政府汇报了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孟津县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取得的成效,认为孟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加大投入、狠抓落实、效果明显。同时也提出了企业记录不规范、环境监测数据不正常、垃圾清理不彻底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要持续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好“一法一条例”;要持续加大投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持续广泛宣传,引起全社会重视,形成强大合力;要持续突出重点,抓好落实;要持续落实制度,保证“一法一条例”有效贯彻,保证建成设施有效运转。

骆延军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孟津县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取得的成绩,并对下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严格依法行使职权,担负起法律职责,敢于动真碰硬,形成监督压力;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整改;三要探索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注重监督实效;四要坚持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主义,督查要有效果。

(孟津县人大常委会  莫晓立  郭豪杰  15138794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