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阳到偃师市、伊滨经开区开展执法检查

2019-05-27

   

2019年5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率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第一执法检查组到偃师市、伊滨经开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在偃师市洛河北堤新寨段、偃师市市区污水处理厂,吴中阳详细了解该市河渠综合治理总体推进情况,实地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处理效果,叮嘱相关部门同志,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担负起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政治责任。吴中阳一行还到伊滨经开区寇店镇舜帝庙村无动力污水处理站、北控(洛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伊滨污水处理厂、伊河市区东段综合治理景观绿化工程现场,查看农村污水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四河同治、三渠联动”等工作开展情况。

随后,执法检查组与相关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吴中阳指出,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作为根本之策,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协调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要突出问题导向,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确保法律法规执行到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大监督力度,敢于动真碰硬,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让法律禁令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要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守护碧水清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