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法一条例”自查情况执法检查

2019-05-29

为落实全国、省、市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精神和《汝阳县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5月下旬,汝阳县人大常委会4个执法检查小组分赴各乡镇、各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对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行全面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围绕河长制落实情况、重点企业水污染防治情况、水源地保护情况、各乡镇农村污水治理等方面进行开展。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有关同志各乡镇有关负责同志配合了本次检查活动。

每到一处,检查人员都认真听取负责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汇报,实地查看各项资料及整改情况,全面细致地了解全县水污染治理自查情况落实程度。

针对本次检查常宏凯主任指出,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通过执法检查、自查,认真查找“一法一条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拿出解决办法,做到真监督、真支持,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履行职责,推动“一法一条例”有效贯彻实施。要按照科学发展、生态优先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环保意识,要坚决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各企业要加大环保投入,做到企业发展与环境建设并举,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

 

(汝阳县人大:段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