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5月31日上午,偃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洪福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副主任付洪波、吴云霄、刘凌君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5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晓阳、秦建有,市人民法院院长徐朝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建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献坤,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制度。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偃师市林业局关于首阳山森林公园改造提升工作办理方案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和2019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安排意见的报告》。
会议表决批准了《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抓住机遇加快征迁步伐尽快建成二里头遗址公园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偃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商城遗址周边治理力度高标准规划努力打造商城遗址中心公园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和《偃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提请批准暂时停止董建升执行代表职务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组织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结束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洪福就有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就如何做好议案办理工作,马洪福要求,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加强与代表的交流,将议案办理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向前进步的重要途径。要依法履职尽责,做好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完善平台建设,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按时、按质完成议案办理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关于扫黑除恶斗争,马洪福强调,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多种形式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要积极分析研究群众举报的各类线索,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深挖“关系网”“保护伞”,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努力开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局面。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