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我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2019-06-14

    6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冠瑜带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做好准备工作。

调研组一行先后察看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展,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中院以及高新区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就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完善知识产权审判运行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多渠道沟通协作机制以及加大知识产权审判普法宣传力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会上,调研组向市中院反馈了前期律师座谈会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工作报告稿修改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刘冠瑜副主任指出,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深入推进“三审合一”试点,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延伸司法保护和服务职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和维护了当事人的自主创新及合法权益,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针对下一步工作,刘冠瑜副主任强调,市中院要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切入口,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树牢“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创新是历史进步的动力、时代发展的关键。创新发展处于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而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基本手段,是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事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事关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繁荣,事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对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和法官同志们肩负着党赋予的使命和人民的重托,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要坚持高点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开放发展,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深化改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我们洛阳的司法保障。

二是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效。认真把握知识产权审判新形势,注重前沿问题和新型疑难案件的研究,特别是要抓好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大、敏感、涉外案件的审理,依法保护智力成果和创新收益,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加强审判管理,提高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质量,确保法律适用、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的统一。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加强诉前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工作,探索实行律师调查令制度,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取证难、保全难的问题。在依法裁判的前提下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司法惩处力度,依法加大赔偿力度,提高赔偿数额,由败诉方承担维权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解决赔偿低的问题。加强审限管理,改进裁判方式,综合运用繁简分流、调判结合等方法,切实增强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便民性和时效性,着力破解案件审理“周期长”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体制和机制。继续深化改革,建立起符合我市法院实际、富有特色的“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定期以座谈、研讨、讲座等方式,加强司法、执法机关与相关社会组织、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沟通协作,凝聚合力,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政策的社会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和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侵权行为,营造鼓励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四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根据我市知识产权审判的特点和需要,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学习和培训,充实审判队伍,优化审判队伍结构,加大人才储备力度,吸纳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教授参与人民陪审员工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建设。面对新形势,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市中院要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洛阳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档升级,为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