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2019-07-03

——2019年6月26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尚荣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就增补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作如下说明:

根据洛阳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市人大原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目前,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有9名,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有8名。随着职能的变更与工作任务的增加,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拟增补部分委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任免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委同意,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拟增补2名委员(王新乐、张捍卫),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拟增补3名委员(李万青、李龙军、张燕)。拟增补委员从市十五届人大代表中推荐,具有与所在专门委员会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增补后的两个专委会组成人员与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其他6个专委会组成人员人数相当。

以上说明,连同《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增补委员建议名单》、《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增补委员建议名单》,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