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07-03

——2019年6月26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曲海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全市法院近三年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知识产权审判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市中级法院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推动洛阳经济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2017年、2018年召开的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市中院均进行了典型发言。

(一)提高专业审判水平,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

一是发挥审判职能,大力促进创新发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及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自2012年起,市中院管辖洛阳辖区内的知识产权一、二审案件,并集中管辖焦作、新乡、南阳、平顶山、鹤壁、三门峡、济源七个地市的知识产权刑事、行政一审案件。洛阳高新区法院负责审理辖区内标的额在30万元以下的,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和驰名商标认定纠纷、垄断纠纷之外的民事案件。近三年来,共依法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39件,审结945件,先后有4起案件入选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审结商标权纠纷案件569件,加大对“海底捞”“茅台”“五粮液”等知名商标保护力度,推动品牌经济发展;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292件,引导和保障文化创新;审结涉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的专利权纠纷案件70件,加强核心技术和前沿领域技术成果保护,让创新者有动力、创业者有活力。

二是加大惩治力度,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在“杜康”商标权纠纷案件中,适用裁量性赔偿的计算方法,判令陕西白水杜康公司赔偿洛阳杜康公司经济损失1500万元。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惩涉药品、食品、日化用品等民生领域的侵权假冒犯罪行为,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4件,判处销售假冒“波司登”注册商标商品的何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三是坚持因案制宜,努力平衡各方利益。合理确定不同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强度,提高遏制侵权行为的针对性。平衡知识产权人权益、其他权利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被侵权的创新型企业加强保护,帮助非恶意侵权的成长型企业协调化解纠纷,统筹兼顾保护权利和激励创新、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深化司法改革,创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强化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及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责任,实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坚持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及合议庭工作规则,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努力做到同案同判。实行重大知识产权案件报告制度,对诉讼标的数额较大、新类型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定期报告并加强监督。

二是深入推进三审合一作为全国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试点法院,市中院充分发挥专业化、集约化优势,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积极推行民事、刑事案件简易审,高效保护当事人权利。完善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有效发挥司法审查作用,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相统一,提高知识产权行政行为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三是着力提升案件审判质效。聘任29名有较高声誉的技术专家担任审判技术咨询专家,为案件审理提供技术咨询和审核意见,增强事实查明的科学性、专业性。简化庭审流程,推行“书状先行”的庭审模式,提高审判效率。探索诉讼证据开示制度,最大限度查明案件事实,着力解决举证难问题。

四是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拓展诉前调解案件范围,建立健全涉互联网、专利技术等领域诉调对接机制,打造了调解优先、司法终局的纠纷解决体系。引入第三方调解力量,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业协会的协调配合,打造专业化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5.4%,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100%,形成了“高调撤率、高履行率、高息诉率”的工作态势。

(三)延伸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主动化。积极对接产业需求、广泛开展“走访企业、问需献策”活动,深入走访中航光电、中航锂电等高科技企业,拓展“源头式”保护,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增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搭建由政府、企业、司法机关、律师等多方参与的沟通平台,先后6次邀请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和市知识产权局共同举办知识产权保护调研座谈会。持续邀请市人大代表、高校学者、企业法务工作者现场观摩知识产权案件庭审,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服务两区建设高站位。按照审判团队专业化、收案范围类型化、审判管理集约化原则,设立高新区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审理相关案件1136件。加强涉自贸区、自创区案件管辖、货物过境、平行进口等法律问题的研究分析,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自贸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加强与片区主管部门和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探索建立联席制度,有效整合资源、共享信息。举办自贸区法治创新洛阳论坛,充分发挥官方智库、高校智库与社会力量智库的优势,实现协同创新。

三是沟通联系和司法预警常态化。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和有机衔接,协助规范行业管理,形成顺畅、高效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探索建立重点领域知识产权预警机制,针对部分企业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知识产权纠纷不断的现状,及时提出建议,帮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前置化,从源头上预防违法侵权行为。

(四)强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借力“互联网+审判”,积极开展网络庭审直播工作,实行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庭审公开倒逼庭审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知识产权案件文书上网率达79.5%。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布知识产权案件信息,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加强司法宣传。持续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定期召开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逐年发布知识产权年度典型案例,着力发挥审判活动的引导、规范与教育功能。加大典型案例、创新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先后在《大河报》《洛阳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稿件50余篇,利用政务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渠道扩大宣传范围,努力营造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制度,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等方式,主动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三年来,共邀请代表、委员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庭审50余人次,按期办结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代表建议、委员提案4件,满意率100%。

(五)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审判队伍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开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格局、行规范、创一流”专题活动,推动党建、队建与知识产权审判业务相融合、相促进,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职业良知。

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立足知识产权审判实际需要,择优构建审判团队,提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为法官参加业务培训、学术研讨等创造机会,帮助提高履职能力。重视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鼓励法官带案思考、深入研究,形成“实践出成果、调研促审判”的良性循环。先后发表知识产权调研文章6篇,获奖论文2篇,受到省高院通报表彰。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作为维护司法公正廉洁的重要保障。结合知识产权审判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教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引导法官恪守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自觉维护法官形象,确保了知识产权审判领域零违纪。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案件办理质效有待提高。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不够彻底,个别案件裁判标准掌握不够严谨,效果不好,取证难、保全难等问题还有反映,不能完全满足当事人对公正高效解决纠纷的期待。二是审判工作机制还不完善,民刑交叉知识产权案件中的程序衔接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加强司法联动、凝聚保护合力方面还有不足,源头保护、有效预防的力度需要加大。四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力量不足,既懂法律又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相对匮乏,处理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较为薄弱。

与此同时,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知识产权案件增长迅速。2018年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增幅达230%。今年以来,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83件,同比增长307%。二是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新技术、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技术性问题越来越突出,合理平衡私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难度不断增加,对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法治环境有待改善。一些市场主体保护、运用知识产权能力还不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仍比较薄弱,侵权人抵触、阻挠司法工作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发展大局。牢牢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作为,密切关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中的新趋势,紧密结合洛阳实际,研究自主创新品牌、地理标志商业标识、老字号、著作权新业态的分类保护,积极应对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新兴技术对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新挑战,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是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审判质效。强化审限管理,规范办案流程、节点控制,严把技术鉴定、中止诉讼的条件,避免侵权人恶意利用诉讼技巧拖延诉讼时间。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探索实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努力破解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取证难等问题。在依法裁判的前提下加大司法惩处力度,对于重复侵权、恶意侵权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提高赔偿标准,最大限度由败诉方承担维权成本。坚持案件“繁简分流”与“类案专审”相结合,积极运用诉前调解程序,努力实现“调判结合、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完善送达工作机制,探索推进电子送达,规范公告送达,在依法办案基础上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审判效率。

三是更新审判理念,提升司法能力。密切关注知识产权法律和相关制度的变革和发展,注重前沿问题和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破解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知识产权审判专业人才培训、选拔和使用力度,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学习发达地区裁判经验,加强与高校以及专业性学术团体的交流活动,吸纳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教授参与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升妥善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知识产权案件的能力。

四是延伸审判职能,加强法治宣传。加强与政府机关、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律师协会的沟通交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积极适应专利权纠纷案件由郑州知识产权法庭统一管辖的新形势,坚持“法企联动”不放松,定期到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进行走访、开展座谈、提出建议,采取多种形式以案释法,帮助创新主体明确法律红线、提供司法指引、做好权利保护。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司法政策,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法治氛围。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事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事关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繁荣。全市法院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推动经济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奋力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