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9-07-03

——2019年6月26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王国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和《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豫财预〔2019〕193号),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638.56亿元(一般债务限额394.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44.36亿元)。经市政府研究,市级248.73亿元(一般债务限额93.2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5.47亿元),县(市、区)389.83亿元(一般债务限额300.9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8.89亿元)。

截至2019年5月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424.64亿元(一般债务246.17亿元,专项债务178.47亿元),其中:市级196.96亿元(一般债务77.39亿元,专项债务119.57亿元);县(市、区)227.68亿元 (一般债务168.78亿元,专项债务58.9亿元)。

 二、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意见

经过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57.67亿元(新增一般债务限额9.69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47.98亿元)。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按照省财政厅规定,上述新增债务限额中可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7.67亿元,其中可用于中央转贷地方外债0.1亿元。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景观提升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一般债券重点用于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农村公路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重点用于推进棚户区改造、高速公路、重大铁路、重大水利工程、城镇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外债转贷资金要按照批准的外债转贷规定用途使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预通知》(豫财预〔2018〕284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的通知》(豫财预〔2019〕6号),已申请省转贷我市2019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0.19亿元(一般债券5.17亿元,专项债券15.02亿元),其中:市级18.17亿元(一般债券5.17亿元,专项债券13亿元),3个县2.02亿元(均为专项债券),转贷市级新增债券已按照规定程序编入2019年市级预算中,转贷3个县的新增债券编入此次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市级预算安排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建议此次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7.48亿元(一般债券4.52亿元,专项债券32.96亿元),转贷市级10.03亿元(一般债券0.03亿元,专项债券10亿元);转贷县(市、区)27.45亿元 (一般债券4.49亿元,专项债券22.96亿元)。具体安排如下:

转贷市级10.03亿元全部用于公益性项目支出,其中:中央转贷地方外债项目0.03亿元,关林西市场改造等土地储备项目10亿元。

转贷县(市、区)27.45亿元,省财政厅按照“举债空间”、“综合财力”、“重大项目建设需求”三项因素测算分配,并根据债务风险适当约束。各县(市、区)按转贷额度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三、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预算法规定和政府债务分类管理要求,按上述意见安排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需作如下调整: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 增加债务转贷收入4.52亿元,列入“债务转贷收入”下“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

2. 增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3亿元,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相应支出科目,增加“农林水支出-农业”科目。

3. 增加债务转贷支出4.49亿元,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科目。

预算调整后,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14.6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9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69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14.6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2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49亿元。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 增加债务转贷收入34.98亿元,列入“政府债务转贷收入”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科目。

2. 增加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亿元,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相应支出科目,增加“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科目。

3. 增加债务转贷支出24.98亿元,列入“债务转贷支出”科目。

预算调整后,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82.11亿元,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6.7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7.9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82.11亿元,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9.77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4.98亿元。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