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二十五次会议

2019-08-28

    7月24日,嵩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申进超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建议议程。

会议首先进行了集中学习,学习了习近平同志近日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栗战书同志在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嵩县2019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做出了关于批准2019年预算支出调整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以及嵩县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四个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符永帅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任命郭小玉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免去汪新升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决定接受刘五全、谢红叶、黄秀刚辞去嵩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会议结束时,申进超主任作了讲话,对下步县乡人大工作提出如下五点意见:

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共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维护”,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决与县委保持一致,当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强力实施县委“四大战略”“四篇文章”,通过法定程序贯彻落实好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依靠“一府一委两院”的积极参与和支持,秉承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办事、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工作理念,依法行使职权,努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二是要坚持不懈讲学习。今后,人大常委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人大机关党组会议、机关支部会议要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形成学习制度,形成学习习惯,形成学习氛围,达到学习效果。三是要敢作敢为讲担当。要切实担当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依法履职上真抓实干,在监督工作上精准发力,通过调研视察、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等方式,全力破解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积极推动我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重大事项落实。四是要严明规矩讲纪律。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服从组织决定,听从组织安排,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把党委的意图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的意愿。五是要持之以恒转作风。作风建设一直在路上,人人都是人大形象,人人都是人大权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要持续转变作风,做到务实为民清廉,树立良好人大形象。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和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履职、开展工作,促进县、乡人大共同提高、共同推进,使全县人大工作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志敏、乔万里、谢玉莲、韩向阳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9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修利,县人民法院院长左春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耿艳升,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委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机关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