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9-09-02

——2019828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洛阳市财政局局长  王国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

一、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2.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增长5.1%;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收入总计692.8亿元。支出完成597.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8.8%;加上上解上级等支出,支出总计686.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2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5.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8%,下降5.3%;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收入总计453.5亿元。支出完成148.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6%,增长11.5%;加上上解上级等支出,支出总计451.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2.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8.1%,增长62.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较多;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收入总计182.2亿元。支出完成131.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3%,增长66.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较多,相应安排的支出增加;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支出总计174.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9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6亿元,为预算的111.9%,增长83.4%,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较多;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收入总计122.8亿元。支出完成53.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4%,增长96.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较多,相应安排的支出增加;加上补助下级等支出,支出总计120.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081万元,为预算的118%,下降7.5%;加上上年结转,收入总计3128万元。支出完成45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4.3%,下降96.2%;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支出总计312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781万元,为预算的216.9%,增长116.9%;加上上年结转,收入总计2782万元。支出完成109万元,为预算的1.1%,下降98.9%;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支出总计278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4.1亿元,为预算的128%,增长35%;支出完成259.8亿元,为预算的120.5%,增长28.5%。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4.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48.6亿元。

(五)政府债务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580.9亿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8年市级政府债务限额220.5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360.4亿元。

截至2018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01.6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176.8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224.8亿元,均低于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全市和市级决算详细情况已在决算草案中说明。

二、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18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紧紧围绕“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和“9+2”工作布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部分行业实施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继续保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负担成果,2018年减免企业税费负担16.3亿元,有效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二是用足用好政府债券。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52.4亿元,较上年增加173.5%,主要用于王城大道快速路及古城快速路管线迁移、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龙门站综合交通枢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是适度扩大支出规模。积极研判上级政策走向,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治理、保障房建设等方面,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09亿元,有力支持民生保障和经济发展。争取新开发银行贷款3亿美元,支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这是全省首个新开发银行支持项目,也是目前我省获批贷款金额最大的政府外贷项目。四是规范运用PPP模式。推动王城大道快速路、新伊高速进入省财政厅PPP项目库,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保障。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政策要求,对入库项目进行清理整改,规范PPP项目实施。截至2018年底,我市共有17个项目入选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库,总投资308.2亿元;60个项目入选省财政厅PPP项目库,总投资1133亿元;29个项目落地实施,总投资873亿元。洛河洛宁县段生态治理、伊河嵩县城区段水生态治理、仁大医院3个项目获得财政部奖补资金1500万元。

(二)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紧紧围绕九大体系60个重大专项,筹措资金18.8亿元,支持轨道交通、古城快速路、王城大道快速路、龙门站综合交通枢纽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筹措资金4.3亿元,支持海绵城市、兴洛湖中心公园等生态保护项目建设;筹措资金3.7亿元,支持二里头、应天门、九州池等遗址保护项目建设;筹措资金9亿元,支持始发高铁、航线运营、绕城高速免费、新能源公交车购置、免费公交等公共服务项目。二是助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坚持以“565”现代产业体系为引领,以六大产业园区为载体,推动洛阳石化炼油扩能改造、格力智能制造、银隆新能源汽车等一批关系长远的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实施。三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安排资金12.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企业研发补助等支出。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9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及个人创业创新。还贷周转金规模达到2.5亿元,2018年累计为企业提供周转金97.8亿元,节约融资成本2.1亿元以上。四是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安排资金8.8亿元,发挥自创区、自贸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政策叠加优势,支持建立创新开放高地,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大力实施“河洛英才计划”,支持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洛阳尖端技术研究院等6家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汇聚创新资源。五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58.8亿元,同比增长1.3%。安排资金5.8亿元,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地力保护,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安排资金2.3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及生态综合治理项目4.5万亩,推动改善以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争取美丽乡村项目试点,支持50个市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发展,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三)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在对全市政府隐性债务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省债务风险化解总体目标要求,按照分类施策、因地施策、一债一策的原则,根据每一笔债务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化解方案,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运用大数据技术将所有政府债务项目纳入监控范围,对全口径政府债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同时,坚持依法举债,把好政府举债的融资关口,杜绝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确保全市各级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筹措各类扶贫资金34.6亿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9亿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8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9.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亿元,有力保障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栾川、洛宁、宜阳、伊川4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综合运用风险补偿金、财政贴息、小额信贷临时周转金等方式,促进财政与金融高效有机衔接,吸引更多金融资本投向贫困地区和扶贫产业,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在2017、2018年全省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获得省财政厅奖励资金3100万元。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功入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三年内将获得中央奖补资金9亿元,2018年已到位2.4亿元。安排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7亿元,以加大实施碧水蓝天工程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和陆浑水库水源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严格实施月度生态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各县(市、区)政府实施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四)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着力支持民生改善

始终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全市民生支出455.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2%。一是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08.7亿元,同比增长10.1%。研究提出调整教育费附加分配办法,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项目,统筹资金支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大农村全科教师免费师范生培养力度,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二是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3亿元,同比增长15.8%。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救助等补助标准,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保障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市医疗卫生支出60.7亿元,同比增长3%。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提高到人均5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490元。提出科学合理的资产回购方案,支持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中医院恢复公益属性。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床位补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政策,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四是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8亿元,同比增长3.2%。“书香洛阳”建设取得实效,建成城市书房106座,公共图书馆、城市书房、农家书屋、城市游园服务效能持续提升,15分钟阅读圈、健身圈不断巩固。大力支持边远地区广播电视全覆盖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免费开放,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五是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全市住房保障支出10.5亿元,同比增长2.3%。争取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亿元,筹措市级保障性住房资金3.5亿元,确保我市保障性住房资金需求。六是加大三保力度。密切关注各县(市、区)“三保”支出保障情况,采取统筹资金管理、狠抓增收节支、加强库款调度等措施,确保各县(市、区)“三保”支出不留缺口,足额保障。同时,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资金保障工作,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稳步推进财税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成市级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从编制2018年预算起全面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对9个项目开展运行跟踪监控,对17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1.6亿元,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优化预算单位支付方式,简化支付手续,提高支付效率。进一步规范评审行为,科学合理确定造价,提高评审效率,全年审减资金52.9亿元。提高货物服务类、工程类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依托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减少审批环节,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开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试点,实现日常零星采购在线交易和在线监管。三是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政策。研究制定环保税、水资源税预算管理办法,保障环保税和水资源税顺利开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改革。四是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建立完善涉税信息采集考核通报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完成涉税信息采集,2018年共采集涉税信息41.3万条。全市通过综合治税风险管理清缴税款12亿元,综合治税成效初显。

我们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洛阳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切实加强预算管理。一是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按照“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要求,统筹各项资金来源,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除不可预见费、应急救灾、市级预备费、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特殊要求的专项资金外,其余专项资金原则上要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或县(市、区),确保资金下达后能够尽快形成实际支出。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落实预算法,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切实强化约束,维护预算严肃性。完善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适当核减其下一年度经费。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从绩效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全方位跟踪监督评价专项资金效果,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四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财政沉淀资金,集中财力用于“三保”支出,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进一步压减专项资金数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监督扶贫、环保等民生领域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2018年预算执行效果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形势严峻,收入增速和质量均有待提高;政策性支出增长较快,个别县(市、区)“三保”支出面临较大压力;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预算绩效管理还需要进一步推进;市本级及部分县(市、区)债务风险较高,化解债务压力较大等。市审计局对市本级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组织整改落实工作,有的问题已在审计过程中整改,有的问题正在从制度建设层面研究具体整改措施。

三、2019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历史上最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减收压力,上半年我市财政收入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收入质量稳步提升,圆满完成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预期目标,为完成全年预期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一般公共预算

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9.3亿元,为预算的54%,同比增长9.3%。支出完成428.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3.3%,同比增长19.1%。

1—6月份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8亿元,为预算的45.9%,同比下降3.7%,主要是非税收入下降较多。支出完成92.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54.7%,同比增长12.7%。

收支运行的主要特点:收入方面,减税降费效果持续显现,上半年地方级税费收入减少11.9亿元。分税种看,国内增值税下降4.8%,主要受去年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翘尾和今年增值税新增减税效果进一步放大等影响;个人所得税下降43.5%,主要是去年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整税率的政策翘尾和今年增加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效应叠加释放;教育费附加收入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分别下降7.5%和4.8%,主要是受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半征收影响。支出方面,上半年全市财政支出增长19.1%,为预算的73.3%,高于序时进度23.3个百分点。全市民生支出32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7%,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得到较好保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6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3.8亿元,为预算的52.4%,同比增长292.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长较快。支出完成107.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8.7%,同比增长159.7%。

1—6月份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4.2亿元,为预算的50.6%,同比增长882%,原因同上。支出完成64.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37.3%,同比增长487.7%。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6月份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实现收入,主要是受经济下滑影响,国有企业普遍资金周转紧张,上缴利润集中在下半年。支出完成4271万元,为预算的27.9%。

1—6月份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实现收入,原因同上。支出完成4000万元,为预算的56.2%。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6月份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2.3亿元,为预算的50.6%;支出完成121.7亿元,为预算的46.5%,主要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提标,下半年的支出金额要高于上半年。

总的看,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有力地保障了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但是财政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受短期性、外部性及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工业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不稳固,加之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持续显现,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压力较大;市本级及部分县(市、区)债务化解进度偏慢,债务风险依然较高;部分财政资金拨付进度较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强研判,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下半年重点工作

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目标,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加强收入征管。在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该减的坚决减到位,该收的坚决收上来。完善综合治税数据平台,加强税源分析和研判,加大非税收入和基金收入组织力度,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同时,加大开源节流力度,弥补减收缺口,实现预算平衡和财政稳健运行。二是加快支出进度。督促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分配下达和拨付的效率,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三是持续深入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在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的同时,从源头入手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和财政支出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有效防范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做到坚定、可控、有序、适度。健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实现对所有隐性债务全覆盖,完善制度建设,堵塞监管漏洞,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开好“前门”、严堵“后门”,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强化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应急处置和考核问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化债进度,努力完成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年度目标。二是大力支持精准脱贫。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支出相关措施,规范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监控平台,定期通报扶贫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情况,分析研判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持续保障开展污染防治。加快北方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支持推进周山森林公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三)落实加力提效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是确保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落实到位。严格执行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退还新增留抵税额等增值税减税降负政策,以及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密切跟踪政策实施中市场主体反映,做好服务保障,加强监督检查,实打实、硬碰硬,让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获得感。二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谋划的“97172”合理有效投资行动计划,对需要财政投资的项目,通过预算安排、争取上级补助、争取债券资金等途径分年度落实建设资金,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三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向,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统筹整合各类财政涉企资金,综合运用财政贴息、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利用好省市已设立的产业基金,筛选符合基金投向的优质项目,为项目单位和基金公司牵线搭桥,支持产业发展。四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抓住自贸区、自创区、高新区三区叠加政策优势,培育创新优势产业。充分发挥新型研发机构、“河洛英才计划”专家团队的人才集聚效应,加强与驻洛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交流合作,吸引和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四)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财政方针。一是优化支出结构。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过紧日子财政方针,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减少行政支出,在全市一般性支出压减8%的基础上,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全年全市一般性支出压减10%以上,将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重点事项。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坚决禁止违反预算规定乱开口子。严把支出政策关口,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重要抓手,健全评价指标体系,改进评价方式,提高评价质量,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把钱花在刀刃上。三是盘活存量资金资产。主动挖潜、多管齐下,认真清点“家底”,盘活变现长期低效运转、闲置等政府存量资产,继续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切实加大保障民生力度。一是兜住兜牢三保底线。全面落实全省做好县级保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压实各县(市、区)责任,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科学合理调度库款,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二是积极促进就业创业。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确保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三是加大教育保障力度。认真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细化实化落实措施,坚决保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以及教龄津贴和班主任津贴政策落实到位。同时,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安排民生领域支出,尽量向基础民生领域倾斜,落实好养老、医疗、低保、优抚等提标补助政策,不断补齐民生短板。

(六)着力提升财政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根据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落实好转移支付调整、支出基数划转等配套措施。二是强化预算管理。认真部署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规范管理系统操作,提升预算编审水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完善我市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提高预算的准确性、有效性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夯实财政管理基础。牵头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强化国有金融资产监管,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做优做强做大。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不断提升会计管理水平。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在线监管,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正公平。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积极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对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按照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要求,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奋力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