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09-02

——2019年8月28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洛阳市审计局局长  张克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审计局对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推动实施“三大攻坚战”,全市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坚持以“565”现代产业体系为引领,以六大产业园区为载体,推动一批关系长远的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实施。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减税16.3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市科技支出19亿元,增长40.3%。

——“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对全市政府隐性债务进行全面摸底,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遏制债务增量,全市各级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累计筹措各类扶贫资金34.6亿元,继续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综合运用风险补偿金、财政贴息、小额信贷临时周转金等方式,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坚实资金保障。安排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7亿元,加大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力度,进一步推动环境污染治理。

——社会民生持续改善。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全市民生支出455.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2%,统筹资金重点支持教育、医疗、文化、卫生方面提升和改善标准。

——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市本级和县(市、区)建立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建立预算安排与预算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成效显著。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市本级共审计113个单位,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203条,被采纳184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5.69亿元。市审计局认真学习贯彻《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加大对预算编制、批复、绩效的审计监督力度,持续跟踪督导,推动问题及时整改。截止目前,已上交财政2584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1.72亿元、已调账处理2537万元。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本级一般预算收入85.9亿元、支出148.4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余额17.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6亿元、支出53.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82万元、支出109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按职责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积极推进财税和投融资体制改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资金下达不及时。市财政2018年年初预算资金于9月30日后下达4.2亿元,如市“河洛英才计划”扶持资金6000万元于2018年12月25日下达;上年结转资金及当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34个项目2.92亿元于下半年下达。

(二)预算编制不严谨。部分项目未执行,结转部门预算资金未编入下年预算。2018年预算安排的441个项目2.40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1亿元)当年未形成支出;上年结转的部门预算资金9.53亿元未编入2018年部门年初预算,占结转资金的49%。

(三)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2018年下达132项市级财力安排的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15.13亿元,其中29个项目涉及资金1.33亿元,未建立规范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四)市财政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一是市财政对市本级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覆盖面较小。已确定评价的牡丹奖补发展资金、创业担保贷款市级贴息资金等17个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资金17.44亿元,仅占项目预算资金规模的13.7%。二是绩效评价结果未充分发挥作用。2018年市财政局对市林业局牡丹奖补发展资金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建议奖补政策对牡丹产业的第二第三产业倾斜,建立完整的牡丹产业体系。而在2018年预算安排的3500万元牡丹奖补资金中,仅68万元用于牡丹产业招商经费和牡丹产品博览会展位补贴。

(五)部分政府投资基金长期未发挥效益。到位资金投资效率不高。市财政2017至2018年拨付洛阳河洛新业投资有限公司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9800万元,截至审计时闲置未投资,且于2018年5月到2019年3月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市审计局结合专项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对市商务局、煤炭局、民族宗教局等47家单位进行了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市本级共101个预算部门,2018年预算执行率93.2%,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预算市级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压减19%,“三公”经费较上年压减6.9%。审计发现各单位各部门能遵循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逐步提高了预算执行比例;各预算单位不断完善财经制度,加强财务收支管理,一级预算单位全部都制定财务收支制度,支出列支违规问题逐年减少。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一是部分预算单位中期规划编制质量有待提高。一些部门(单位)编制的中期财政规划与部门职能衔接不够紧密,预算惯性思维和传统理念尚未及时转变,预算编制不精准,年初预算到位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年度预算不能完全执行,且调整追加较多。

二是部分预算追加项目年底未执行完毕、执行率低。部分单位申请的预算追加项目,缺乏统筹考虑、深入分析,直接按项目总金额申请追加预算,造成预算追加项目年底未执行完毕,被统筹收回,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严格按时限分配下达。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专项转移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不够健全、完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与上级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沟通不够及时,相关基础数据不能及时获取,分配方案迟迟不能确定,导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能按时下达。

三、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情况审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发现:一是部分县(市、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使用率高;二是因对隐性债务认定口径把握不够准确,存在多填和少填报隐性债务的情况;三是部分县(市、区)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措施还不够规范;四是未将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情况纳入政绩考核体系;五是部分县(市、区)债务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

(二)扶贫审计情况。自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6月分别对4个摘帽贫困县及7个非贫困县(市、区)2017年度及2018年度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市、区)各部门持续加大投入,积极推进扶贫重点任务,脱贫攻坚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审计也发现了一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一是产业扶贫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养殖项目持续性差、效益未达预期,带贫效果不佳。涉及2个县9个项目245万元;二是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贫困户可贷款资金利用率普遍较低;三是互助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互助社贷出资金逾期未偿还,涉及4个县(区)金额113万元。四是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医疗卫生扶贫项目“先看病后付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五是扶贫车间存在闲置现象,涉及5个县(市、区)闲置17个。

(三)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审计情况。审计发现我市高度重视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共安排制定7个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31项年度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全市大气、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调查也发现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全市118个在建工程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违规开工建设。审计抽查 489 个在建工地,其中 118 家未取得环评文件而违规开工,占抽查企业的 24%;二是部分县农村饮水水质有超标现象。1个县抽查了317 批次农村饮水水源的水质检测,其中有 43 次水质检测项目出现细菌、氟化物不同程度的超标;三是有5个县(市、区)在禁养区内有53个畜禽养殖场未及时整治。四是本级和3个县滞留环保专项资金5259万元。

四、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审计情况。对9个县(市、区)2017 年至 2018 年“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9个县(市、区)存在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管理的按规定应纳入“一卡通”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实际未通过“一卡通”发放,而是通过农户持有的其他银行卡(折)发放,涉及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低保、移民安置资金等21类惠农补贴资金,发放金额合计7.1亿元。二是4个县(市、区)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造成滞留延压闲置4类惠农补贴2295万元。三是9个县(市、区)超范围、超标准、重复发放或向死亡人员发放补贴,涉及458人50万元。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对全市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建设、分配、使用和后续管理等情况实施了审计,共发现目标任务未完成和政策落实不到位、建设和管理不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等4大类138个问题:一是扩大范围将房地产开发、非住宅类建筑拆迁等纳入2个棚改项目,涉及房屋1468套;二是手续不全或者闲置16个项目的1852亩土地;三是资金和项目管理不够严格,未及时安排使用或分配不细化保障房建设资金6882万元;四是公租房基本建成后超过1年仍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或空置未用3738套。

(三)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持续开展了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对市引黄入洛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建设程序不规范。存在边勘察设计边施工边审批情况,原批复概算2.01亿元,超出概算2.08亿元未经重新审批;更换施工单位未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2002万元。二是设计单位未有效履行职责,造成设计与实际偏差较大,致使项目变更增多、投资加大。三是部分项目因建设单位自行下文擅自提高结算标准等原因,审减工程造价1.47亿元,审减率40%。对洛阳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发现地铁1号线、2号线未分开核算;工程主线路和沿线各站点出入口风亭等,未取得所在土地权属主体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个别标段现场管理人员与合同约定不一致;部分标段施工单位未及时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等问题。

(四)教育系统专项审计情况。组织实施了市教育系统基建、修缮、采购等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共查出围标、串标问题、工程质量问题、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环境质量不达标问题等共计7大类23项400余条,查出违规项目涉及合同金额7377万元,纠正使用不规范财政资金827万元,追回多支付工程款267万元。

(五)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补助资金绩效审计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就业补助资金结余较大,未充分发挥效益。如2018年底市财政滚存结余1767万元,2019年3月底1个县结余532万元。二是补贴发放不规范,如1个县外派劳务培训中心组织的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应通过银行发放却以现金支付455户9万元;三是培训机构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培训,违规申请就业补助资金3.7万元。

(六)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情况。截至2019年3月底,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审计共涉及599个项目,主要是地方政府在工程建设类项目中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1年以上的账款9.54亿元。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各项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47起,涉及公职人员270人。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损失问题不容忽视。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6起,虚报投资完成额套取国家资金;无依据多支付拆迁补偿款,相关负责人涉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投资项目招标不规范,存在较大风险。共发现招标问题线索8起。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存在虚假招投标、围标、串标情况,涉嫌违纪正在处理。

六、审计建议

(一)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一是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统筹协调,加快预算资金的拨付进度,将预算执行结果作为编制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加强部门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计划安排的协调和衔接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质量。三是改进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由具有合格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推动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相挂钩。

(二)完善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措施。一是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全市政府隐性债务管理信息平台,促进隐性债务显性化,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坚持分类施策的原则,严格控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防范处置风险的次生风险。二是强化扶贫资金和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加强跨部门涉贫信息整合共享,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三是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积极实行差异化考核,推进“三大攻坚”战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一是充分发挥市政府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细化落实措施,强化审计整改结果的运用,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切实治理屡审屡犯的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政策落实。三是完善审计发现问题追责问责联动机制,加大对突出问题和屡审屡犯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着力遏制民生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等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整改结果将于今年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全市审计机关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审计职能、发挥审计作用,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奋力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