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2019-09-03

《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6月26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26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