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09-05

——2018年12月25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马春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更加重视,出台《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洛政〔2018〕13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通过问题整改,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各项工作有效推进。去年下半年以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亚、市长刘宛康等领导分别对审计上报情况批示17次、33次,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到应改尽改,有力提高了整改实效。

市人大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要求有关部门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落实整改责任。会后市审计局针对查出的

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整改落实建议。市长和主管副市长相继做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

市政府督查室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督办事项,下发了督办通知,将审计发现问题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明确整改要求和责任,提高了整改效率和质量。市审计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检查审计整改情况,依据整改任务清单,建立了整改台账,整改到位的及时“对账销号”,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应改尽改。

市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审计移送处理工作,本审计年度共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和违法违规事项36件,涉及77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件,涉及2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7件,涉及23人;移送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28件,涉及52人。目前,对于移送的案件线索和违法违规事项,有关部门查处后,已处理移送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123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1人,给予留党察看1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27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行政处分10人,给予组织处理及其他处理84人。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

审计整改共涉及七类50个问题。截至目前,4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0个问题部分整改到位。

40个已整改到位问题:

(一)市级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积极整改,在2018年的预算编制中优化了细化项目,并将上年预算安排项目尚未形成支出的0.4亿元收回财政予以统筹,同时将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统一布置、统一编报,增强预算编制的规范性。

2.关于投资基金工作推进较慢的问题。市财政局按照《洛阳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基金项目库建设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河洛新业公司引进社会资本,并于2018年7月将2017、2018年两年省补资金6亿元支付至市国资委,促进新成立的洛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有效使用投资基金。

3.关于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截至目前,市级债券资金应安排到18个项目的2.05亿元,实际完成支付1.78亿元,市财政统筹收回用于其他项目0.18亿元,剩余0.09亿元,经与市住建委沟通,拟于近期按工程进度拨付;2017年未形成支出的财政资金0.23亿元、二里头夏都博物馆建设省级专项资金0.15亿元均已拨付到位。

4.关于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较弱的问题。市财政局积极整合各类市级专项资金,在同一项级科目下不再拆分专项,严格控制部门专项资金项目个数;财政支出专户结余资金、国库借垫款、财政专户借出国债转贷到期资金也采取拨付、超期收回等方式及时清理;非税收入0.84亿元已缴入国库。

(二)地税征管存在的问题。

5.关于部分税种未按例征期征缴入库1251.2万元的问题。截至目前补缴各项税款1160.98万元,滞纳金216.74万元,剩余90.22万元已进入司法追缴程序。

6.关于综合治税保障机制运行不顺畅的问题。相关单位积极整改,主动加强单位间协调合作,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办法),进一步改进了综合治税工作的制度化管理,同时以财政系统的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第三方涉税数据信息采集应用持续推进,保证了综合治税工作的数据完整性。

(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7.关于部分预算单位项目安排不科学的问题。市人社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细化了部分预算编制;市民政局11个公益项目的福利彩票公益金671.12万元已在9月底完善手续拨付到位。

8.关于部分单位存在变相列支等违规行为的问题。市人社局2017年7月起停止对凯旋巷家属楼代收代缴物业费,并将支出差额予以追回。

9.关于个别单位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人社局所属就业培训中心违规出借200万元已进入司法程序立案追缴;市农业局已停止出租涧东路25号房产,并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报请市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开、西工、涧西三个分局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完善了车辆用油管理制度;市民政局严格了经费支出程序,防止提前支付现象发生。

(四)推动实施“三大攻坚战”存在的问题。

扶贫资金管理和扶贫政策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关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的问题。截至目前,伊川县593万元涉农资金已全部整合;汝阳县24.8万元已全部用于危房改造扶贫项目支出,5万元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资金收回国库,统筹安排用于2018年卫生室建设扶贫项目。

11.关于部分扶贫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伊川县互助金总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出台了专项文件,对贷款率低于互助金总额50%的25个互助会共计688.98万元闲置资金进行了收回,并统筹整合使用。

12.关于教育扶贫存在识别不精准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汝阳县、偃师市2个县(市)7.44万元学费资助、寄宿生补贴、营养餐补贴已全部补发到位。

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3.关于环境违法查处案件未执行到位的问题。孟津县环保局依法将2个案件转县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阶段。

14.关于部分治理和改造工程项目进展缓慢,瀍河沿岸畜禽养殖场关闭任务未按期完成,造成该专项补偿资金滞留258.92万元的问题。目前关闭任务已全部完成,资金按标准拨付到位。

15.关于未按规定编制完成孟津县2017年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问题。孟津县已按规定编制完成应急预案。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存在的问题。

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6.关于部分资金被违规改变用途,涉及资金332.7万元的问题。其中320.70万元转入棚户区改造专用账户,另外12万元危房改造资金已向上级说明情况,提交了相关文件,允许用于修筑农村道路。

17.关于部分住房空置,涉及住房1142套的问题。涉及的4个小区1142套闲置房已整改到位,其中84套经适房由政府回购,转用于公租房,679套公租房与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其余的379套已分配到户。

18.关于保障房建设资金1.21亿元未及时安排使用的问题。其中盘活沉淀资金重新统筹安排8994.41万元,其余资金3159.63万元已按要求拨付项目。

19.关于后续监管未及时跟进,126户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仍享受住房112套和补贴2.85万元的问题。追回违规领取的补贴补助2.85万元,取消保障对象资格126户,清退违规分配使用的住房35套,廉租房改为公租房方式整改77套。

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关于洛阳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6个县级相关部门未按时返还保留的各项保证金6246.89万元的问题。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投标保证金7.6万元联系不到原投标单位,其余款项均整改到位。

21.关于市工信委未按规定时间建立洛阳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并在规定时间予以公示的问题。市工信委已制定洛阳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公示。

社保费移交地税部门征管体制改革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2.关于瀍河区、新安县、孟津县等8个县(市、区)2017年度存在同一人同一缴款所属期重复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问题。目前,正在办理退费申请核查,其中本地1513人,外地273人。

23.关于孟津县、新安县、宜阳县存在缴费人识别号、社保编码、身份证号重复记录,医保系统录入身份证错误未能查询参保信息,社会保险参保数据信息不准确、不完善的问题。各县均完善和补录了相关数据信息,提高了参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绩效存在的问题。

基础教育补助资金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4.关于部分县(市)未按规定落实县级财政的教育投入的问题。伊川县已按标准补提教育资金136.90万元用于教育部门改善办学条件;汝阳县在2018年春秋季学期已按标准拨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

25.关于部分县(市)未按规定安排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经费的问题。伊川县和偃师市合计 865.91 万元,已足额拨付。

26.关于因项目谋划不到位、推动不力,以及土地供给、施工证件办理缓慢等原因,导致部分项目未实施或实施进度缓慢,涉及投资5022.99万元的问题。汝阳县大安工业区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已完成竣工,资金拨付完毕;三屯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及宿舍楼项目已开工建设,正按工程进度拨款;伊川县31个项目涉及投资4602.96万元,截止10月底完工29个,12月底将全部完工。

27.关于存在项目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偷工减料、质量不合格、工程实际施工未达到设计要求等问题,涉及项目金额1519.38万元的问题。偃师市和伊川县均对项目逐一进行核查,并按设计和施工图纸整改到位。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8.关于工程项目资金滞留2632.95万元的问题。已拨付项目资金1729.78万元,剩余903.17万元质保金待竣工验收后按规定拨付。

29.关于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项目的问题。7个县(市、区)查明原因,积极补办了相关变更手续。

30.关于栾川县、偃师市、新安县部分项目管护责任未完全落实;孟津县、老城区等6个县(市、区)部分项目饮水消毒设备没有启用,未能发挥应有效益的问题。偃师市等3个县(市、区)针对此问题已向各乡镇及教育局下发整改通知函,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工程管护,落实管护责任,明确责任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孟津县、老城区等6个县(市、区)对全县饮水安全工程消毒设备进行了排查,组织收益村进行了技术培训,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应有效益。

民政系统民生资金、惠民政策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31.关于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相关民政待遇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完善电子数据,追回资金33.27万元。

32.关于两个县未及时缴纳参保金的问题。洛宁县困难群众补充医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125.24万元、嵩县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费221.86万元均已足额缴纳。

33.关于洛阳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福利彩票发行费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73.14万元的问题。已及时调整会计科目,加强了收支两条线制度管理。

34.关于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办公经费41.55万元的问题。市社会福利院13.05万元、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28.5万元均已通过调账整改到位。

人社系统民生资金、惠民政策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35.关于市就业技能培训中心与志诚学校涉嫌关联交易套取失业金补助116.82万元的问题。此问题已移交市纪委监察委处理。

36.关于市就业技能培训中心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购置的580.72万元设备长期闲置的问题。市人社局联合市就业技能培训中心及时对相关设备进行了全面的分类核查登记,并明确监管责任,以最大限度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37.关于市、县创贷中心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优惠贷款70笔,本金合计996万元的问题。截至目前贷款已全部追回。

困难群体救助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38.关于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残疾人维权中心等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挤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33.6万元的问题。已通过调账方式整改到位。

39.关于全市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91人次的问题。通过核查,取消低保待遇173人,追缴低保金1.47万元。

(七)企业存在的问题。

40.关于洛阳城投集团国有资本力量整合不够的问题。洛阳城投集团积极整合下属企业,规范业务分类,完成4家企业整合、8家企业清算注销。

10个部分整改到位问题:

地方政府债务审计调查查出的问题。

1.关于市本级和5个县(市、区)政府或政府部门对融资平台等主体举借的债务58.91亿元,违规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的问题。截至目前,市本级及县(市、区)等相关单位已通过修订协议提前偿还、撤销担保等措施整改16.86亿元,剩余部分42.05亿元已制定化解计划,逐步化解。

2.关于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其他主体举借债务违规提供担保,债务余额26.47亿元的问题。市本级和3个县(市、区)已通过 “新老划断”、变更承租人、撤销担保函等方式整改5.64亿元,剩余20.83亿元尚未整改到位。

3.关于市本级和4个县(市、区)由于政府债务未纳入预算管理,债务的筹措计划和使用计划不衔接,10.4亿元贷款资金长期闲置的问题。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已督促有关部门对在建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拨付,目前已经拨付8.18亿元,剩余资金2.22亿元预计年底拨付到位。

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的问题

4.关于17个项目未完成基本建设审批手续而开工建设的问题。涧西区尤东村棚户区改造、偃师市槐树湾村改造安置房等14个项目已整改到位,洛龙区聂湾村城中村改造、瀍河区北关城中村改造、宜阳县锦屏镇灵山桥头村棚户区改造3个项目正在整改。

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政策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

5.关于伊川县、新安县、孟津县3个县的14个相关部门未在2017年底前将应取消的保证金1354.36万元退回企业的问题。已退回企业349.98万元,伊川县1004.38万元正在整改中。

社保费移交地税部门征管体制改革审计查出的问题。

6.关于吉利区、栾川县、高新区等8个县(市、区)2017年度存在正常纳税登记企业的就业人员应参保未参保的问题。截至目前,审计反馈的5121户中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单位463 户,已核实税务登记为自然人或名存实亡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及无固定用工等非正常单位共计1045户,移交劳动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处理1673户,剩余1940户仍在核实整改中。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绩效审计查出的问题

7.关于挤占挪用项目资金146.87万元的问题。孟津县、偃师市、新安县78.47万元已归还原渠道,宜阳县尚余18.4万元未整改到位。

8.关于新安县、偃师市、老城区等5个县(市、区)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的问题。5县(市、区)已按要求与相关验收部门对接,提交验收报告,等待市水务局统一组织验收。

民政系统民生资金、惠民政策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

9.关于专项资金结余金额较大,涉及金额8292.08万元的问题。截至目前,市民政局各专项累计结余6237.6万元及市社会福利院145.43万元已整改到位;其余款项1909.05万元未到整改期限,相关单位正在整改中。

企业审计查出的问题

10.关于洛阳城投集团承接政府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第一干休所项目手续补充完备,已启动复工;河科大、电视台、种子公司3个项目,因土地性质变更、规划调整等原因,仍在协调推进中。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继续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力度,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分析,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充分发挥市政府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细化落实措施,强化审计整改结果的运用,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