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报告

2019-09-05

——2018年12月25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4年4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议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接到《决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分管领导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对《决议》决定事项进行逐条研究部署。2014年5月22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第16期)就《决议》事项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规定了完成时限。四年多的时间,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强力推动下,我市城乡义务教育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农村和贫困地区校舍标准化、图书、仪器、实验等各项功能室一应俱全,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民办教育快速发展,各项考评制度健全,八县一市六区全部通过国家均衡县验收,较省政府下达目标提前两年完成,较市人大目标任务提前一年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成效

2009年,我市“两基”(基本普及九

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全部通过了国家验收,标志着全市义务教育已经全面普及,义务教育进入“有学上”到“上好学”的新阶段。2012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并建立了督导评估验收机制。督导评估内容概括为:一个门槛(即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达到省定办学标准)、两项内容(即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差距控制在初中0.65以内、小学0.55以内)、一个参考(公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其中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4个一级指标和17个二级指标。从2013年,新安县、吉利区率先实现均衡教育县之后,至2018年底,栾川县、西工区、涧西区(含高新区)、洛龙区(含伊滨区、龙门园区)、瀍河区、孟津县、偃师市、伊川县、老城区、嵩县、汝阳县、宜阳县、洛宁县等先后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近五年均衡教育发展所取得的主要成效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

 2018年,我市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初中阶段入学率达99.76%,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1%以上。

(二)大班额比例明显下降

2017年全省小学大班额比例为13.61%,洛阳为2.61%,全省小学超大班额比例为4.75%,洛阳为0.05%;全省初中大班额比例为29.56%,洛阳为4.39%,全省初中超大班额比例为10.49%,洛阳为0.07%,我市小学和初中大班额、超大班额比例均居全省先进行列。2018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超大班额比例又有大幅下降,初中、小学起始年级已基本消除超大班额和大班额,全市小学大班额比例是2.3%,初中大班额比例是2.34%,超大班额基本消除。

(三)学校星级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12年我市开始开展中小学星级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共评出义务教育优秀管理单位449个,特色学校227所,示范性特色学校26所。星级创建工作的开展激发了全市中小学校争先创优的热情,推动全市中小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整体提升。

(四)洛阳教育影响力不断加大

2018年,全国“两个有影响力”的活动首站均选在洛阳进行:5月中旬,教育部组织的教育奋进之笔“1+1”全国系列采访活动首选洛阳,共有全国20余家的中央、省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洛阳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经验,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洛阳市西工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创新区”是全省今年唯一一家通过验收的单位。12月上旬,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的《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基层行.学校篇》摄制团首选洛阳,记者走进洛阳乡村学校,通过走访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享受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较好展现了洛阳改革开放40周年来,乡村小规模学校、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发生的沧桑巨变。

二、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高层次规划,扎实有效推进

市人大2014年通过《洛北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修改方案,2015年9月通过《洛阳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各县(市)和吉利区政府均编制完成了中小学幼儿园专项规划,并于2015年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我市实现了中小学专项规划全覆盖。结合上级政策要求,各县(市、区)又制定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简称“全面改薄”)、《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2014—2018年)》(简称“扩充资源五年规划”)、《洛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简称“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等3个五年规划,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的问题。“全面改薄”工程共涉及9县(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368所,规划投资19.88亿元。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新建、改扩建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83所。“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提出全市2018年消除超大班额,2020年消除大班额。2016年市政府制定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农村教学点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决定用3年时间对全市1270个教学点进行完善提升。2017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计划2017—2020年,投资28.27亿元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322所,每个乡镇至少设1—3所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小学,每2—3万人设1所初中。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科学安排,合理布局,为补齐农村两类学校短板奠定坚实基础。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政府把包括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内的教育工作纳入对县级政府的目标考核,并于2015年1月印发《洛阳市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考评方案》,明确每年12月份,对全市18个县级政府的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二)高标准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1.不断加大经费投入。2017年市直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由660元提高到800元,市直初中由850元提高到1000元。各县(市、区)生均经费标准均有大幅提升。县(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小学由530元提高到630元,初中由730元提高到830元,不足100人教学点按照100人拨付经费,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每生每年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市财政每年在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中安排预算资金,用于市直学校购买图书、仪器设备维修改造等。

2.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和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在“全面改薄”方面,我市五年规划项目学校1368所,目前已完成1345所,完成投资21.26亿元,完成校舍面积103.93万平方米,完成运动场面积147.71万平方米,装备类已完成采购金额5.23亿元。在扩充教育资源五年规划方面,我市“扩充资源”五年规划(2018年调整后)共383所学校。截至目前,375所学校已开工,开工率97.91%;356所学校已竣工,完成率92.95%;19所在建的学校中,6所正基础施工,8所正主体施工,5所正装饰与安装;8所处于准备阶段。5年来,共投资2.16亿元新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3523套,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特岗教师、小学全科教师和在农村学校支教教师的生活条件。新建“班班通”终端设备2970套,全市交互式“班班通”终端设备总数达21786套,基本实现了成建制学校全覆盖。城市区学校全部实现教育专网接入,农村成建制学校和80%以上的教学点实现宽带接入,“洛教云”综合服务平台运行良好,成效显著。制定了《关于开展城市区学校与贫困县农村学校结对帮扶实施方案》,明确20所城市区学校(或教育局)与20所农村学校结成帮扶对子,实施教育扶贫协作计划,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专业发展、校园文化建设、办学条件等五个方面进行帮扶协作,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

(三)高水平管理,提高队伍素质

一是抓好教师补充工作。做好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工作,2014——2018年市直学校共招聘教师908名。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工作,大力实施“特岗教师”计划,2014——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共招聘特岗教师5761名。我市自实施特岗教师计划以来,各设岗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分工明确,齐抓共管,让特岗教师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目前,特岗教师全部服务于农村学校。大力实施“小学全科教师”计划,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在全省率先实施市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从2016年开始,市财政投入近2000万元,用5年时间(2016年—2020年),采取县来县去本土化定向培养模式,委托洛阳师范学院为我市农村小学教学点定向培养750名(每年150名)全科教师。同时,积极争取河南省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指标,2016至2018年共争取到省培养计划668人。高新区还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教师补充使用方式,有效解决了教师紧缺问题。

二是做好教师培训工作。采取“国培”“省培”“市培”“县培”“校培”五级培训联动机制,通过网络远程培训、外出集中学习等途径,5年来全市共培训教师近7万余人次。实施“美丽园丁教育基金洛阳教育培训项目”,共举办短期集中培训班76期,培训教师校长8870余人,组织名家讲座及名师送教下乡280余场次,北师大基础教育优质成果根植于我市120所学校,带动全市1800余所学校参与项目之中,受益教师达51000余人。

三是提高农村、贫困地区教师待遇。2016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提升农村教学点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洛政〔2016〕22号),明确了农村教师每月补助200—300元,深山区教师每月补助300—400元,教学点教师每月补助500元。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截至目前,均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农村教师补助,最高标准达到了每人每月800元。全面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中“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和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县级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在确保按标准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40%的标准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其中对在农村寄宿制学校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按不低于80%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加快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县级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寄宿制学校心理咨询、校医、保安等配备和工资待遇问题。

(四)高标准规范,推进素质教育

认真落实教育部新颁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制度,落实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向薄弱初中倾斜政策。认真进行“大班额”治理,缓解“择校热”。严禁学校设置“重点班”,新生入学实行平行分班。推进评价制度改革,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细化中小学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办法,不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考核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将体育、实验操作、计算机考试纳入中招考试,体育分数增加到70分。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改进教师教学方法,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增强课堂教学效果,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2016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四免一补”,保障了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上学的权益。高度重视特殊人群受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妥善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做到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标本兼治。

(五)高水平支持,推进民办教育

2018年省教育厅奖励我市投资规模较大民办学校9所,奖励金额190万;省教育厅表彰我市优秀民办学校4所,先进个人8个,市教育局和新安县教育局等4家单位被评为河南省民办教育管理先进单位。各级政府民办教育投资奖补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义务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免学杂费)得到全面落实。对我市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进行了办学风险调查,帮助学校解决办学过程的风险问题。不断加强资金监管工作,目前全市共有77所学校接受监管,监管资金共计1亿多元。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国家级贫困县,如汝阳、嵩县、宜阳、洛宁等,受经济条件制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财政压力较大。二是教师队伍存在着“满编缺人”现象。由于女教师所占比例大及国家出台“二孩政策”,存在着省定教职工编制不能解决的教师产假缺员、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缺员等问题,“满编缺员”现象比较严重。农村中小学还存在教学岗位人员相对不足,年龄老化,难招难留的现象。三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足造成的城市区“择校热”和县城“大班额”等热点问题还没得到根本解决。

下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巩固落实《决议》成果。一是持续提升。在开展“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创建活动,振兴乡村教育,努力让每一个农村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探索教师队伍改革方法,推广高新区经验,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满足我市义务教育需求,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三是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开展新教育实验区活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面改簿”、“扩充资源五年规划”、“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等3个五年规划的检查,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硬件、软件齐抓,缺啥补啥,按期落实”的要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向更高层次推进,切实改变“城市挤、乡村弱、村子空”的现象。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市、区)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县(市、区)政府领导进行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于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解决义务教育深层次矛盾、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国教育大会的战略蓝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是一件关系下一代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大事,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我们将在市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支持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脚踏实地,开拓创新,进一步推动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洛阳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