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9-09-05

——20181225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侯玉奇等10名代表提出了《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认真调研并作出审议决定。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雪芹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常

委会委员和提议案代表及市政府办、市教

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实地查看了2县2区的10所幼儿园,并与法律专家、学前教育专家、部分县(区)政府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经认真调研论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该议案作出决议或决定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落实。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幼儿园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全市注册的独立建制幼儿园共计1176所(另有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837所),在园幼儿260866人。普惠性幼儿资源在园幼儿175446人,占比67.26%,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65570人,占比25.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9.5%,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05个百分点。

 二、幼儿园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河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我市幼儿园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

对标《意见》,我市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经费投入长效机制、教师队伍建设、幼儿园设置标准、监管体系、民办园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和无证幼儿园管理等政策保障体系。

(二)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不足

2017年,全国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7.65%,河南省占比3%左右。但截至2018年11月底,我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仅为2.3%。

(三)公办性学前教育资源偏少

截至2017年底,全市有公办幼儿园127所,占全部幼儿园数量的10.8%;公办园学位占比仅为25.2%,离全省的平均水平(33%)还差7.8个百分点,离全国平均水平(44.8%)更是相差19.6个百分点,与《意见》确立的目标(到2020年达到50%)相差24.8个百分点。高新区、龙门园区、伊滨区没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新区核心区也没有一所公办幼儿园。

(四)城区公办幼儿园用地困难

洛阳城市区特别是核心区域,目前几乎无地可用,新规划建设公办幼儿园比较困难,而小区配建幼儿园移交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阻力较大

三、加强幼儿园建设的建议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洛阳市各级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用前瞻性的战略眼光,下大力气加强幼儿园建设。

(一)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

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对标《意见》建立健全我市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科学规划布局

市县两级政府要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应对学前教育需求高峰方案。要依法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切实把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成本,选定具体位置,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确保优先建设。

(三)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

要建立与学前教育发展相适应的投入增长机制,新增教育经费预算进一步向学前教育倾斜,使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比有明显提高,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逐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规范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评价,提高使用效益。

(四)强力推进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

要确保在2020年底以前,普惠性幼儿园资源覆盖率不低于8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85%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一要全面落实《洛阳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已规划幼儿园的建设力度。二要梳理利用好闲置资源,用于幼儿园建设。三要把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后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四是可以适当调整空置教育用地规划,建成公办幼儿园。

(五)加强监督检查

市政府要建立学前教育专项督查机制,严格落实中央、省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对普及普惠目标和第三期行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听取市政府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