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四十载 助力教育大发展
◆ 武晓畅
40年前,1980年9月26日,洛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年10月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编制,教科文卫工委诞生了。1981年5月21日至2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认真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我市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拉开了市人大常委会及教科文卫工委工作者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序章。
人大代表议案 呼吁教育优先发展
“再穷也不能穷教育,再苦也不能苦学生。”2011年2月,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张晓理等11名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解决城市区中小学校取暖和降温设施的议案》,建议中小学校取暖降温设施应该作为福民强市的一项民心工程抓紧办好,改变师生在冬天如冰窖,夏天似火炉的教室中上课的现状。同年4月28日,教科文卫工委向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此议案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作出决议。要求市、区两级政府及教育等有关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城市区中小学校取暖和降温工作的重要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期分批,用2至3年时间逐步解决城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取暖和降温设施。
2014年2月,洛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解放军代表团彭罗燕等11名代表提出了《关于推进全市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的议案》。议案指出,近年来,洛阳市的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教育发展缓慢,存在各方面的不均衡,与洛阳市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地位不相称,建议市政府下大力气解决。同年4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后作出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制定科学有效、内容具体、措施有力的工作方案,强力推进我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县区的达标验收工作。
截至2017年底,洛阳市有公办幼儿园127所,占全部幼儿园数量的10.8%;公办园学位占比仅为25.2%,离全省的平均水平(33%)还差7.8个百分点,离全国平均水平(44.8%)更是相差19.6个百分点,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确立的目标(到2020年达到50%)相差24.8个百分点。人大代表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落实在履职上。2018年9月,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侯玉奇等10名代表提出了《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议案》。同年12月,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制定科学有效、内容具体、措施有力的工作方案,强力推进我市幼儿园建设,要在2020年底以前,普惠性幼儿园资源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8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85%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
专项工作报告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
2012年至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区中小学校取暖和降温设施的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促进决议全面落实。2012年11月一听报告,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完中)的取暖降温工程全部完成,累计投入资金5431万元,涉及48所学校1406个班,76800名学生受益。促使市教育局出台《洛阳市城市区学校空调设备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向各学校下发空调使用常识小册子。同时,要求各城市区制定了学校空调电费等相关工作的保障机制,确保空调正常使用,不加重学生负担。2013年12月二听报告,城市区属中小学取暖降温工程已全部实施完毕,累计投入资金4804.66万元,涉及207所学校3403个班,16万余名学生受益。促使各区政府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空调正常使用。
2014年至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五次听取市政府教育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了市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决议落实,推进洛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014年12月,一听市政府《关于〈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促使《洛阳市洛北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修改方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出台《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区住宅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通知》(洛政〔2014〕80号),与《条例》以及《条例实施细则》(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区住宅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意见》(洛政〔2011〕74号)和《洛阳市城市区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管理办法(试行)》(洛政办〔2013〕112号)一起形成学校规划落实的法规政策体系。
2015年7月,二听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促使市政府下发《工作部署》,明确决议办理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将教育事业发展纳入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新安县、吉利区、栾川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验收。
2015年10月,三听市政府关于洛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实现了全市教育布局专项规划的全覆盖;促进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服务教育发展;推动了群众关心问题的解决。
2017年4月,四听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指出虽然我市在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县区达标验收工作上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也存在着教育专项布局规划实施缓慢、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教育基本条件差、教师配备不够合理等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018年12月,五听报告时指出,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工作大会精神,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力争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要认真对照国家、省教育政策,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着力补足我市义务教育短板;要加强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2019年5月,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议案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促使市政府作出专题工作部署,对照决议要求逐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印发《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为解决幼儿园建设难题提供了行动遵循、具体路径和组织保障。
学校规划立法 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2005年2月,多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建议,指出虽然我市的教育事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随着城市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教育资源短缺的现象日趋严重。为此,呼吁尽快制定一部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加强和规范我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制定《洛阳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建议得到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认可,《条例》被列入我市2006年度地方立法调研计划,2007年进入正式立法计划。
2006年6月和11月,教科文卫工委会同法工委、教育局和法制局等相关同志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柳生的带领下先后赴沈阳、哈尔滨、齐齐哈尔、郑州等城市进行了立法调研和学习考察,为《条例(草案)》的起草奠定了基础。同年12月,教科文卫工委专门听取了市教育局、法制局对《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情况汇报,以督促《条例(草案)》的质量和时效。与此同时,教科文卫工委提前介入,派人参加《条例(草案)》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协调会,全面了解《条例(草案)》的进展情况。2007年5月,分别召开由市教育、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建设、公安、文化、工商等相关部门和部分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教科文卫工委和教育局对征集的意见和建议,逐条逐句的进行分析研究,采纳了部分有法律法规依据,又符合我市实际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同年7月2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同年9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编制经费保障、规划审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均作出了规定,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得到有效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教育执法检查 促进教育优先发展
《条例》颁布实施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条例》的贯彻执行做了大量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教育投入,加快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不断优化教育结构,改善教育教学环境,取得了一定成绩,成效初显。但是,部分职能部门和人员对《条例》相关要求不熟悉,履职不到位,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不彻底;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编制缓慢,没有依法及时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商业住宅小区无序开发建设,未按《条例》规定配套规划建设中小学校;规划预留的教育用地被挤占或挪用现象时有发生;学校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均衡以及择校热、大班额等现象比较突出。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09年6月至10月和2014年7月至12月开展了执法检查。2014年12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主任会议决定将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列入2015年监督工作重点,要求市政府每季度报告一次执法检查发现的26个问题解决进度情况,并于2015年10月份开展专题询问。
通过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教育的优先发展。2014年8月22日,《洛北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修改方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批,2015年9月2日,《洛阳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各县、吉利区教育部局专项规划陆续通过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实现了教育布局规划全覆盖。市政府相继出台《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管理办法(试行)》和《城市区住宅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完善了学校规划建(下转第32页)(上接第16页)设管理政策体系。各职能部门加强执法监管,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多次组织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摆摊设点、无证照经营、“三无”食品以及影响教学正常进行和师生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治理,做到了全市学校200米范围内没有网吧、营业性电子游戏室等经营性场所,维护了校园及周边良好教育环境。随意侵占教育用地的现象得到遏制。《条例》的贯彻实施深入民心,执法检查发现的26个问题已经绝大部分解决。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强则国家强,教育兴则民族兴。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及教科文卫工委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促进教育优先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