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董现章等7人任职的议案

2019-09-06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18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提请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任命:

董现章任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吕宗乐任洛阳市商务局局长;

谢国玺(女)任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张五一任洛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罗克振任洛阳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任卫杰任洛阳市信访局局长;

王青春任洛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请予审议。

                         市长:刘宛康

                      201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