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王琰君等5人职务任免的议案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18条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提请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任命:
王琰君任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书政任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彭仁来任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免去:
董现章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李松民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长:刘宛康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