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报告,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从四个方面对加强和改进案件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检察院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高度重视,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对照审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做好任务分解,狠抓工作落实,全市案件管理工作有了新进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大局
按照审议意见“主动服务大局”的要求,提升工作站位,不仅着眼于服务全市检察工作大局,更注重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人代会决议,切实履行案管职能,坚持重大敏感案件定期 排查、请示汇报、领导带头办理等制度,为检察工作主动服务大局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是强化大局意识,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紧紧围绕市委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着力推动“两个高质量”等决策部署,研究出台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18条意见”和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16条意见”,选准服务载体和抓手,切实增强服务针对性实效性。主动走访企业,召开企业家座谈会,落实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制定的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30条意见”和市检察院“16条意见”,建立检察长责任制、定期通报、联席会议等六项机制,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依法起诉侵害民营经济发展犯罪25件49人,助推洛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动态报告,着力服务党委决策。紧紧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管大数据监督管理平台,积极发挥案管业务管理枢纽作用,做到流程监控实时化、质量评查常态化、检务公开透明化、统计分析实用化。撰写《2018年全市刑事犯罪分析》,利用统计大数据,分析研判2018年全市刑事犯罪态势以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惩治腐败、扫黑除恶、环境治理等领域的犯罪特点和规律,为党委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完善社会管理等方面决策提供服务。
二、强化措施保障,全力服务群众
按照审议意见“全力服务群众”的要求,围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案件信息工作力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案件质量监管,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公正,“体会的到”公正,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群众执法满意度。
一是优化服务措施。整合检察服务窗口,落实省检察院让律师和当事人“最多跑一次”要求,建成两级院规范统一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集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等职能为一体,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提升服务质效,修订《案管大厅管理规定》,明确案管大厅职责、工作纪律及便民服务措施,实行挂牌上岗,设立党员示范岗,严格工作纪律,建立律师接待绿色通道,为律师和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出台提升人民群众执法满意度“10条意见”,切实在办好案件、规范司法、转变作风上下功夫。增强干警服务的主动性、自觉性,使服务意识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的质量和水平。2018年接待当事人和律师1993人(次),免费为律师刻录光盘 1915张。加强检律沟通,邀请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及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展情况,就建立定期联络机制、业务交流机制、重大案(事)件律师参与机制、权利救济机制等充分交流意见,加强构建清爽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共同维护法制尊严,确保法律公正实施。
二是深化案件信息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在两微一博、手机报、案件信息公开平台等新媒体上及时发布检察工作情况,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开内容、审批程序,并对门户网站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提升信息公开效率,修订《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暂行办法》及《基层院业务考评方案》,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对基层院的业务考评,以考核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2018年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626件、重要案件信息851件、法律文书5405份,法律文书公开率达100%。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和检察宣传走社区、进校园活动,深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三是强化案件质量监管。积极开展流程监控,突出重点部门、重点案件、关键节点进行监控,2018年共发出流程监控1107次,对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提升全市检察机关整体办案质量。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建设,修订案件评查办法,将评查结果录入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纳入对基层院的业务考评和员额检察官的业绩考评,提升评查效果。切实加强案件集中评查,重点评查已办结的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诉讼监督及涉黑涉恶类犯罪案件,组织全市集中评查3次,评查案件1246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全市,强力整改,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发展合力
按照审议意见“加强协作配合”的要求,积极争取市委支持,健全完善案管工作公检法三机关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增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对基层检察机关案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推动全市案管工作平衡发展。
一是推动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积极向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汇报,主动争取领导支持,推动公检法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实现卷宗、文书、数据等案件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办案效率。推动构建全市公检法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提升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两级院全面建成“三远一网”应用系统,加强与法院、公安协作,明确专人对接,建立沟通平台,2018年10月份以来,运用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办理案件226人,以智能化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二是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坚持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原则,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精神,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机制,在案件管辖、证据采信、无罪辩护、法律适用等方面交流意见,确保案件顺畅流转,定性准确,公正办理。积极推动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两级院检察长共列席审委会18人次,研究案件31件,提升协作配合效果,确保法律正确适用。
三是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加强基层调研,全面掌握全市案管工作开展情况,找准工作短板,加强督办,固强补弱;定期召开全市检察业务推进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升。实施对口帮扶,对个别基层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指导,找准改进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突出案管部门对扫黑除恶等重点案件的监管,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实行市县两级院一体化同步审查,对基层院不捕案件进行备案审查,就案件定性共同把关,统一执法标准,保证案件质量。依托该机制,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81件600人,提起公诉58件372人。依法办理狄治民19人涉黑案件及8名公职人员“保护伞”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该案被省扫黑办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案件”第一名,成功经验被最高检、省检察院予以推广。
四、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工作活力
按照审议意见“加强队伍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业务素质建设,切实从优待警,落实干警的各项待遇政策,全力打造一支懂管理、善管理、敢监督的队伍。
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组中心组分专题学习16次,在门户网站开设十九大精神学习专栏,通过官方微信推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坚持检委会定期学习、专题培训、结业测试制度,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组织干警到高等院校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精品案件评选、庭审观摩等活动,不断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加强专业化建设,两级检察院同步成立职务犯罪、涉黑犯罪、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个检察组,把专业人才聚集到专业岗位上,提升司法办案的专业化水平。一年来,1名干警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3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新时代青年先锋检察官”;9名干警被评为全国、全省“业务标兵”“办案能手”; 1篇检察好故事荣获全省“十佳”;12起案件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件;一部作品被评为“我与宪法”微视频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
三是坚持严管厚爱。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持之以恒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扎实做好廉政育检。出台《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升国旗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考勤管理办法》、《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实施办法》等四项制度,强化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管理塑检。建立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制度,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干警的思想问题,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及时帮助困难干警,切实落实好从优待检。修订《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暂行办法》及《检察人员绩效奖金分配办法》,提升检察干警绩效考核的合理性,科学做好激励促检。
五、依法接受监督,推动案管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始终牢记人民属性。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内涵要义,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确保检察权始终在人民监督下运行,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依法推动检察机关案管工作科学发展。
二是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严格执行《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重要工作会议、精品案件评选、专项工作等重要活动,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
三是扎实做好代表联络工作。用心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印制联络卡,制定《关于做好经常性走访人大代表工作意见》,明确两级院党组成员开展走访工作的职责、范围、形式等,变集体座谈为上门走访,实现辖区内省、市人大代表走访全覆盖,推动走访工作经常化、制度化。2018年10月以来,走访省人大代表44人、市人大代表391人,向代表通报2018年洛阳检察工作基本情况和“两法”修改后检察机关职权的转变,发放联络卡450余份,听取代表对洛阳检察机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视察意见,努力加强和改进案件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工作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方面,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人员不足、案多人少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由于受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充分等因素影响,加强和改进案件管理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这需要我们做出更多的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省检察院“四个发展”思路体系和本次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支持,把全面提升政治业务素质作为苦练内功的突破口,推动案管工作全面均衡充分发展。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要求在检察业务管理中落到实处。二是开拓思路谋发展。妥善处理案件管理与案件办理的关系、集中管理与部门管理的关系、案件管理职能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解决事务性工作过多、业务属性弱化等问题。立足业务信息化建设需求,加强内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智慧检察建设,提高办案效率,缓解办案压力。三是公正司法为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关切的公共安全、食药品安全、生态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问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在公正司法、规范办案、转变作风上下功夫,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全面从严带队伍。全面从严管理,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以提升履职能力为目标,举办系列专题培训,为案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力支撑。
案件管理工作离不开人大的支持,我们将以落实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契机,努力推进案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