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2018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9-09-06

——2019年2月23日在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洛阳市财政局

 

市人大常委会: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洛阳市2018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洛人常〔2018〕46号)收悉,对此,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审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落实,2018年第四季度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市委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要求,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具有洛阳特色的“四张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和举措,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市经济社会保持稳中有进、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为完成全年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2018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42.7亿元,为预算的100.4%,同比增长5.1%;税收收入累计完成229.4亿元,增长8.9%,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6.9%,比上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597.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7%,同比增长8.8%。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以财政规划编报为抓手,重点加强专项资金的细化编制与管理,完成市级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指导各县(市、区)从编制2018年预算起全面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建立预算安排与预算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当年不能在规定时间分配下达的专项资金以及预算执行进度持续偏慢的部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促进预算平稳执行。在人大审查批准预算后,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批复部门预算,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严格落实预算法,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切实强化约束,维护预算严肃性。加大部门结转资金执行力度,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调整用于其他项目;对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视为结余资金管理,由财政收回统筹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1.6亿元,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落实预算法,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及时向市人代会报送年度预算草案,并严格执行人大批复。根据《预算法》和上级有关政务公开要求,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并督促预算单位按时将2018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在政府网站或部门单位外网同步向社会公开,提高预算编制的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机制。提高货物服务类、工程类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依托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减少审批环节,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开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试点,实现日常零星采购在线交易和在线监管。三是加强政府预算投资评审。进一步规范评审行为,科学合理确定造价,提高评审效率。全市财政预算评审完成项目9799个,审核资金289.1亿元,审减资金52.9亿元,平均审减率18.3%。四是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政策。研究制定环保税、水资源税预算管理办法,保障环保税和水资源税顺利开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改革,逐步建立完善税收制度体系。五是稳步推进基金化改革。规模500亿元的河南省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落户我市自贸区,重点投向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等军民融合领域。通过我市军民融合发展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30亿元河南宏科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已经投资2个项目总金额7800万元。六是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建立完善涉税信息采集考核通报制度,定期召开综合治税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督促各级各部门完成涉税信息采集任务。2018年已采集涉税信息数量41.3万条,全市通过综合治税风险管理清缴税款12亿元。在医疗卫生服务医药经销行业和教育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治理工作,清查漏征漏管户278户,补缴入库税款2150万元,为堵塞征管漏洞、加强税收征管发挥了积极作用。七是规范运用PPP模式。在继续推广运用PPP模式的同时,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最新政策要求,对入库项目进行清理整改,规范PPP项目实施。截至2018年底,我市共有17个项目纳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库,总投资308.2亿元;60个项目入选省财政厅PPP项目库,总投资1133亿元。29个项目落地实施,总投资873亿元。八是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开展扶贫资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等专项检查,积极维护财经秩序,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二、强化政策资金保障,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在对全市政府隐性债务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省债务风险化解总体目标要求,按照分类施策、因地施策、一债一策的原则,根据每一笔债务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化解方案,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运用大数据技术将所有政府债务项目纳入监控范围,对全口径政府债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同时,坚持依法举债,把好政府举债的融资关口,杜绝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确保全市各级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筹措各类扶贫资金34.6亿元,完成支出31.4亿元,支出率90.9%。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9亿元,完成支出12.3亿元,支出率95.5%;6个贫困县共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8亿元,完成支出10.2亿元,支出率94.6%。专项扶贫资金及统筹整合资金支付率均达到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要求,有力支持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综合运用风险补偿金、财政贴息、小额信贷临时周转金等方式,促进财政与金融高效有机衔接,吸引更多金融资本投向贫困地区和扶贫产业,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现扶贫资金全流程在线监控。扎实开展扶贫资金问题专项整改,组织专门力量跟踪核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着力构建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功入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三年内将获得中央奖补资金9亿元,第一批2.4亿元奖补资金已到位。安排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7亿元,以加大实施碧水蓝天工程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和陆浑水库水源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安排四河三渠项目2.4亿元,海绵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1.2亿元,兴洛湖中心公园、周山森林公园提升工程6750万元,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安排美丽乡村奖补资金3052万元,支持偃师市、新安县、孟津县三个非贫困县14个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筹措一事一议资金3129万元,用于176个村级公益项目建设,切实改善村容村貌;安排资金6000万元,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优化农村生态环境。

三、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

一是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紧紧围绕九大体系60个重大专项,积极研究建设资金筹措方案,支持项目建设。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8.8亿元,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2.4亿元。主要安排G310洛阳境段改建工程4亿元,轨道交通项目2.8亿元,古城路、王城大道快速路项目配套资金8.2亿元,龙门站综合交通枢纽北广场项目1.8亿元,尧栾西和济洛高速洛阳段项目补贴资金1亿元,瀍涧大道项目4500万元,新伊大街项目5000万元,拨付各城市区征地拆迁款32亿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5亿元、二里头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1.5亿元,应天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1亿元,两坊一街保护展示工程4000万元,九州池遗址保护展示工程8000万元,市中心图书馆项目6000万元,提升城市历史文化品味;安排航线运营补贴资金1.7亿元,动车组存车场项目1亿元,始发高铁补助资金3000万元,豫C牌照小客车绕城高速免费资金3000万元,银隆新能源公交车购置及公交运行补贴资金5.7亿元,方便居民出行。争取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贷款3亿美元,支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这是全省首个金砖银行支持项目,也是目前我省获批贷款金额最大的政府外贷项目。二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拨付资金3.7亿元,统筹用于自贸区、自创区建设和发展,支持建立创新开放高地,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安排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1.6亿元,比2017年增长50%。大力实施河洛英才计划,累计拨付资金1.1亿元,扶持7个创新创业团队落地洛阳。拨付资金8100万元,支持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洛阳尖端技术研究院等6家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累计拨付奖补资金5.1亿元,兑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建设各项奖补政策。三是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国家降低增值税税率、部分行业实施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提高个税起征点等政策,累计减税16.3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拨付资金12.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企业研发补助等支出。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9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及个人创业创新。

四、支持保障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始终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全市民生支出455.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2%。一是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08.6亿元,同比增长10.1%。安排教育费附加支出6.2亿元,主要用于校舍建设、修缮、改造等。安排资金1.1亿元,支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安排资金2.2亿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安排资金9287万元,进一步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培养农村全科教师免费师范生。安排资金2000万元,提升在洛高校内涵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地方经济能力。二是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3亿元,同比增长15.8%。安排就业资金2.6亿元,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安排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5.3亿元,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救助等补助标准,保障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安排资金3869万元,用于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市医疗卫生支出60.7亿元,同比增长2.9%。安排资金25.8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财政补助提高到490元。安排资金3.4亿元,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提高到人均55元,提供儿童预防接种、慢性病等1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安排资金4297万元,免费开展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安排资金3931万元,支持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中医院恢复公益属性。安排资金5046万元,用于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床位补贴、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安排资金1465万元,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安排资金6164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四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58.7亿元,同比增长1.3%。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544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8668.9万元。筹措农业综合开发财政专项资金1.6亿元,其中5720万元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及生态综合治理项目4.5万亩,9814万元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安排资金5000万元,支持50个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发展,夯实基层组织基础。五是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8亿元,同比增长3.2%。安排资金6382.9万元,主要用于“书香洛阳”城市书房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引导资金、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演出等项目。安排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免费开放经费2875万元,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6亿元,积极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六是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全市住房保障支出10.4亿元,同比增长2.3%。争取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亿元,筹措市级保障性住房资金3.5亿元,确保我市保障性住房资金需求。

总体上,全市财政预算保持了平稳运行,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一是受减税降费力度加大、经济结构调整阵痛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市的收入形势异常严峻,增速和质量均有待提高;二是民生政策提标扩面资金需求不断增加,支出刚性攀升,收支矛盾更加尖锐;三是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艰巨;四是财政支出结构仍需调整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