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2019年2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五楼会议室举行第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主持会议。
2月23日上午9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十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王国生同志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主任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十一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骆延军作了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吉振华作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四项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尚荣彬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和选举、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金迎作了关于洛阳市2018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书面印发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9时40分至11时10分,会议分组对相关议题进行了研讨和审议。
11时10分,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各组审议情况汇报。
11时30分,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和选举、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洛阳市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振华、雷雪芹、李钢锤、刘冠瑜、徐新、王松涛、孙延文,秘书长骆延军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金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志军,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新区、伊滨区人大工委主任,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