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9-09-06

——在2019年5月9日第十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函后,市人民政府调度重视,迅速组织市攻坚办、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就审议意见逐条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正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市政府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指出的问题,对号入座,自查自纠,明确单位,细化责任,逐条逐项制订整改措施。其中在大气方面重点加强了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采取了机动车限行,建筑施工企业封土行动,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停产限产和错峰生产等措施,在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方面,重点加强了排污口截流、河渠综合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等事项的督查督办,最终取得显著效果。全市PM10、PM2.5下降幅度和优良天数增加幅度均居全省第一位,7个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总达标率为100%,伊河、洛河在全省60条主要河流季度排名中始终保持前10位次。今年4月1日,省政府通报的全省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我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分别以第1名、第5名、第3名的成绩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全省只有我市和安阳市同时获得三项优秀。

二、提高认识,树牢绿色发展理念

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要求,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后,刘宛康同志迅速召开市政府常务(扩大)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河南代表团的重要讲话进行传达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农村环境保护的最新论述。全市上下从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从决胜全面小康、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的战略高度,从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全局高度,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必须做好的政治任务,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扛起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普遍增强。

三、加强谋划,全面落实人大建议

新的一年,市政府在制订各项攻坚方案,谋划工作任务时,充分吸收人大建议,确保人大建议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坚持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做到污染减排和质量改善两手发力、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统筹兼顾、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点面结合,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深入推动“六控”措施规范化、标准化,加快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及用地等“四大结构”调整,强力实施扬尘治理、劣质油品整治、重型柴油车整治、机动车限行、餐饮油烟治理、产业集聚区整治、散乱污整治等七大专项行动,及时开展春季植树造林,积极主动服务企业污染治理,全面提升监测监管和基础保障能力,逐级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实现全年目标。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研究制订了《洛阳市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及生态补偿办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推进《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在前期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目前,《条例》(修订稿)已于2019年4月17日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市人大,并完成一审。

二是持续实施农村环保工程。借鉴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强力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全面实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亚同志提出的“村容村貌大提升、‘厕所革命’大推进、垃圾清理大行动、污水治理大突破”的目标,真正让农村净起来、绿起来、美起来。扎实推进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对排查的207个乡村,153家企业,建立数据库,将存在风险隐患的企业列入整改清单,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坚决切断镉等重金属进入农田的源头。持续深化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大力推广栾川县创建国家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成功经验,指导已创建省级生态县的洛宁县、孟津县和新安县,提前做好创建国家第三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准备,指导嵩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充分发挥已创建的各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辐射效应,带动周边乡镇和村开展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

三是落实向人大报告制度。明确要求各县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将上述内容执行情况列入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内容,并纳入生态环境体系考核内容,确保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