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议案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初步审议意见
——2019年5月9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关于依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议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制定科学有效、内容具体、措施有力的工作方案,强力推进我市幼儿园建设,要在2020年底以前,普惠性幼儿园资源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8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85%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2019年4月初,教科文卫委员会在雷雪芹副主任的带领下,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视察组实地查看了老城区新起点幼儿园、龙城嘉园配建幼儿园,偃师市首阳幼儿园、曲家寨实验幼儿园、伊洛幼儿园,召开了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老城区、偃师市政府落实《决议》情况的汇报。会后,要求市人民政府按照视察组的意见和建议对报告进行修改。
教科文卫委员会在雷雪芹副主任的领导下,对修改后的报告进行了初审。
初审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决议》的落实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工作部署,对照决议要求逐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安排精准到位,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即将印发,市政府专门成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为解决幼儿园建设难题提供了行动遵循、具体路径和组织保障。
初审指出,由于我市学前教育基础差、底子薄、欠账多,到2020年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仍十分艰巨。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高度重视、高起点部署、高标准推进,紧紧围绕《决议》提出的2020年底以前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和省定基本办园标准的量化指标开展工作。要加大力度加快公办幼儿园特别是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力度,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建设普惠性幼儿园;要抓紧制定普惠性幼儿园资格认定、财政补贴、收费标准的指导性意见,让广大幼儿能够及早享受到质优价廉的学前教育。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