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续写新时代“为民”履职新篇章

2019-10-13

◆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明确提出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原则、思路举措、重点任务,为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职行责,创造性开展工作,以务实、担当的精神续写了新时代人大工作“为民”履职新篇章,为推进洛阳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夯实“为民”履职思想基础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学深悟透做实,用总书记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引方向,夯实“为民”履职思想基础。强化理论武装,做到“两个维护”。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党性教育、专题活动、履职培训等,撰写心得体会,交流思想感悟,深刻领会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中的为民理念,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家国初心和为民情怀,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制度自信,维护人民主体地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和机关党员干部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深刻认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的必然选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进一步夯实人民主体地位的思想根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管理权,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度。坚持共享发展,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精心筛选立法事项、选取监督议题、确定代表议案建议。围绕教育、环保、脱贫、医疗、养老、社会治安、司法公正等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职权,通过立法完善制度设计、通过监督推动问题解决、通过视察了解民情民意,使人大工作更加顺应民意、贴近民生、赢得民心。

 二、强化宗旨意识,践行“为民”履职工作理念

 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扣“两个机关”建设,切实强化宗旨意识,坚持把“为民”履职贯穿人大工作始终。

 (一)“为民”行使好立法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每一部法规从立项、调研、拟定草稿到最后审议修改通过,各个环节都注重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吸收民情民意。一是健全完善法规审议机构。遴选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作为法制委员会成员,聘请具有法律专家学者、职业律师为立法顾问,对每一部地方性法规进行深入讨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二是坚持开门立法。对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问题的法规草案,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及代表意见,并建立意见反馈机制。对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提出的立法意见认真研究吸纳,并积极回应,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如在制定《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过程中,因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常委会及相关部门反复征求意见,对有争议的条款认真讨论斟酌,累计召开各类座谈会30余次,征求代表意见建议300余人次,充分吸纳了各方意见。三是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在具备条件的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活动比较好的地点,建立立法联系点,将基层法律工作与立法工作结合起来,成为宣传法制、培育法制环境的平台,调动更多的人大代表、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立法活动,贡献立法智慧,确保制定的法规符合宪法法律、符合洛阳实际。

 (二)“为民”行使好监督权。一是突出民生主题。常委会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安排的年度监督议题一半以上都是与民生有关。先后听取审议了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治安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对城市集中供热、洛浦公园规划管理等进行专题询问,对消防法、残疾人保障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养老服务业、学前教育、社区建设、基层医疗、公共交通等工作进行调研,努力推动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二是突出群众参与。常委会不断扩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参与度,通过监督议题征集、视察调研、走访座谈等形式,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契合民意、有的放矢。如在开展工作评议时,为深入了解被评议单位实际情况,常委会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热线电话、走访服务对象、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届的意见建议。2016年在对市环保局、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开展工作评议时,共发出征求意见函1000多份,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300余条,为开展好评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突出监督实效。通过开展视察督查、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打出“组合拳”,持续监督,跟踪监督,着力提升监督实效。如市人大围绕推进脱贫攻坚,组织代表视察10余次,连续3年听取市政府专项报告,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围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2014年起,共开展1次专题询问、2次执法检查,听取3次专题汇报,作出决议决定3次。经过持续深入监督,全市大班额比例明显下降,农村和贫困地区校舍显著改善,所有县(市区)均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验收。

 (三)“为民”行使好决定权。修订完善了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建立了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调查研究、审议论证等制度,努力建设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保证重大决策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保证市委决策部署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将市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共同行动。近年来,常委会围绕财政预算调整、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棚户区改造、代表议案办理等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议决定,特别是对一些事关民生的事项,提出明确的落实意见、办理时限和质量要求,充分发挥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积极作用。为科学依法决策,常委会每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都邀请人大代表、相关专家广泛参与。一是参与前期调研视察。常委会组织由人大代表参与的视察组对相关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们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参与常委会审议讨论。邀请参与视察调研的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分组审议,与常委会组成人员享有同样的知情权、审议权和建议权。三是参与会后跟踪督查。组织代表对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如为落实好《关于加大城市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的决议,常委会先后6次组织代表对城市集中供热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听取审议关于城市集中供热专项报告,针对存在的建设滞后、集中供热覆盖率低、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行询问,督促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作。2017年当年城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03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到70%;取消了存在多年、群众非常关注的基础热费(过热费),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畅通“为民”联系渠道

 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只有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才能进一步深入群众、联系群众,代表人民行使好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凝聚起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巨大合力。

 (一)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一是设立专业代表小组。研究制定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市人大专业代表小组工作职责》,根据代表的专业特点、工作阅历和履职情况,遴选190名代表组成了城乡建设、预算监督、建议办理、旅游发展等13个专业代表小组,在市人大机关设立了9个代表活动室。围绕立法、监督、预算审查等内容开展专业代表小组活动100余次,强化了监督措施,提升了监督质量。二是加强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2014年以来,按照“九有”标准,对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活动室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成规范化各级人大代表活动室735个。采取抽查、视察、督查等形式,加强对代表小组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各代表小组定期开展活动,不断改进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换届以来共开展省、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170余次,收集到群众反映的各类意见建议700余条。三是积极做好代表联络站建设。对代表联络站建设进行指导布置,目前全市建成人大代表联络站310个,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编组,将各级人大代表全部纳入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络站站长、联络员、代表基本信息、联络站规章制度、活动时间等全部上墙,零距离倾听民声,收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落实代表工作制度。一是落实代表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进行履职培训,通过邀请专家学者集中授课、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代表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去年换届以来,常委会已组织3批400余人次进行学习培训。每次视察调研活动前,组织代表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学习,提高视察调研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落实联系代表制度。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基层代表制度,常委会领导分别到联系县区与基层代表进行座谈交流。2014年以来,共开展联系代表活动100余次,接待代表1000余人次,收集到关于乡村环境治理、产业发展、基层党建等各类意见建议上千条。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促进代表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人民。三是落实代表履职管理制度。制定《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对代表的法定职责、代表履职档案登记内容、登记主体及档案的管理和运用等进行明确规定,推动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并将代表的履职档案向原选区的选民代表或原选举单位进行通报,征询他们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建议,收集反馈意见,作为代表评优评先依据。不定期组织对各县(市、区)代表履职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有效提升了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把不断提高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实效作为发挥代表作用、反映民生关切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查落实,使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议案办理的规定》等,为提升议案建议办理实效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坚持公开办理制度,每年人代会后按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群众切身利益、代表反映集中的原则确定重点建议,并把办理措施、进度、结果等在主要媒体、人大、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主动接受代表和社会监督。三是坚持第三方协调评估制度。对代表反馈不满意或有异议的建议,由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牵头,邀请代表和承办单位共同研究协调解决问题,提出办理意见。2014年以来,办理的12件代表议案全部实现目标任务,1312件的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约占总数的82.7%,解决了一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如为推动关于古城快速路建设议案的落实,常委会经深入调研作出决议,并先后5次组织代表进行视察督查,听取市政府落实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推动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创造了新时期的“洛阳速度”。

 为民履职既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要求,更是政治要求。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工作标准、工作精准度还不够高,联系基层、联系代表还不够紧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成效还不够好等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以此次学习交流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总书记关于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洛阳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助力改革发展大局,在新时代续写“为民”履职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