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9-11-01

——20191030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2018年9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向市政府交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681件。其中:城建交通类215件,占31.6%;财政经济类114件,占16.7%;教科文卫类151件,占22.2%;农业和农村类69件,占10.1%;内务司法类87件,占12.8%;其他类45件,占6.6%。在市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681件建议均已答复完毕,见面率100%,答复率100%。根据代表的反馈意见,满意和基本满意680件,不满意1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共372件,占总数的54.6%。如:曲焕平等代表提出的修订完善《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建议8月6日,《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目前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邱五德代表提出的细化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措施的建议。5月30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方案》,明确了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等7个重大行动,对应设立40个重大专项、谋划318个重大项目,配套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此外,关于实施铁路防洪渠引水补源工程、优化二里头遗址博物馆周边环境、统筹规划全市产业发展布局等建议,承办单位都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取得较好效果。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建议共307件,占总数的45%。如:董文学代表提出的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的建议。今年中央、省、市财政计划投入1.5亿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户厕所改建,截至9月底,各县(市、区)已投入农村环境整治各类资金7.8亿元,全市农村已初步建立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的长效保洁机制。马朝信代表提出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9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洛阳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各有关单位正在按照方案加紧推进落实。此外,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强化非机动车管理等建议,承办单位都进行了认真办理,正在落实或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

(三)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建议1件,占总数的0.2%。主要是翟孝干等代表提出的取消企业基本电费的建议。按照现行价格政策规定,电力价格由省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大工业用户执行两部制电价,即电度电价和基本电价。2016年,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对两部制电价政策作了进一步完善。按照上述政策要求,目前暂不能取消企业基本电费。

(四)代表不满意建议1件,占总数的0.2%。主要是赫连旭阳、邹燕珍代表提出的拆除陇北一路违章建筑的建议。建议所提影响居民采光的违章建筑,原是一拖集团7号街坊小区建设的门卫值班室(类似公用设施在小区内还有多处),至今已建成使用二十多年,期间因该处大门封闭而改作他用。原门卫值班室建设时,与相邻楼房保持有3米距离,但该楼房一楼住户将房屋向外扩建3米至原门卫值班室侧墙,形成加建房屋采光困难的情况。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协调一拖东方物业公司拿出了更换加建房屋窗户、解决采光通风问题的方案,但目前未获住户认可。经与代表见面沟通,邹燕珍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基本满意;赫连旭阳代表认为问题没有解决,表示不满意。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办理建议是吸纳社情民意、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改进政府工作、促进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更是市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法定职责和政治任务。对此,市政府系统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开展办理工作,努力做到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办理机制。一是高度重视。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刘宛康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多次强调,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各位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也都对分管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和具体安排。二是精准交办。接到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后,市政府均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将建议分解到有关县(市、区)和承办部门进行办理。交办会议结束后,市政府办公室又认真听取相关部门意见,集中对53件建议重新明确了主办单位,对37件建议调整增加了协办单位,确保每件建议分办责任更明确、操作性更强。同时,根据我市机构改革期间机构职能调整的最新情况,及时对涉及的建议重新明确办理单位,做到无缝衔接。三是落实责任。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市政府交办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的办理体系,确保建议办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办。四是规范办理。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要点》,明确了登记、交办、拟稿、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各承办单位也完善了内部办理工作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办前调研、集体研究、审核把关等制度,把建议办理与本部门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如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议办理工作;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单位年度责任考核指标,有效促进了办理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难点,狠抓办理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二次会议后,共确定政府系统承办重点建议54件。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把重点建议办理作为检验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的一面镜子,不断加大办理力度,推动重点建议的有效落实。一是领导牵头办。坚持市政府领导牵头办理重点建议制度,各位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或深入调研,或听取工作汇报,或提出工作要求,盯紧盯牢重点建议办理进度和办理质量,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如针对加快涧河治理的建议,王琰君同志多次巡河调研,现场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标准和时限,督促抓好相关治理工程建设。目前,涧河截污治污工程已完工,引水补源、河道治理、游园广场、路网建设等工程“大头落地”,“水清、岸绿、路畅、惠民”的目标正在加快实现。针对加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的建议,贺敏同志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开展现场督查。今年以来,我市已完成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14处。二是主动公开办。借助《洛阳日报》和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办理之初,市政府办公室在《洛阳日报》公布了54件重点建议的分管市领导、主协办单位、责任人和答复时限等;办理答复后,又将重点建议的答复内容和代表反馈意见等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一步提高了办理透明度。三是创新方式办。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不断丰富办理措施、创新办理形式,取得了良好效果。如针对加大国家级专业化“双创”平台扶持力度的建议,市科技局积极邀请代表参加科技创新领域调研及座谈会,就我市“双创”孵化载体建设、政策支持及资金奖励等情况加强沟通,形成主动服务、沟通顺畅的办理沟通机制,获得代表的充分肯定。针对出台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相关配套政策的建议,市住建局召集协办单位召开办前协调会,明确办理分工;通过发送沟通函、召开调度会等形式,协调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完善我市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了牵头作用,推动了建议办理落实。目前,54件重点建议均已办理答复完毕,代表均反馈满意。

(三)注重解决问题,务求办理实效。一是强化统筹推进。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坚持“两结合一统筹”的办法,即将办理工作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本单位日常工作相结合,统筹人力、物力、财力,切实解决好代表关注的重点、群众反映的热点、百姓期盼的难点问题。譬如,市民政局今年主办的5件建议,有4件纳入了民政重点业务工作,推进措施进一步强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认真吸纳加大城市书房建设力度的建议,积极扩大城市书房的覆盖面,全市已建成“河洛书苑”城市书房164座。市交通运输局针对加快洛阳市智能公交建设的建议,不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8月1日起,市区公交移动支付功能正式上线;10月1日起,城市区所有公交线路已实现智能调度及实时公交查询。二是密切与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网上交流、召开座谈会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努力做到办理态度让代表满意、办理过程让代表满意、办理效果让代表满意。针对关闭龙门石窟周边煤矿恢复龙门石窟景区泉水的建议,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上门,向代表说明了龙门周边两处煤矿已列入全市调整优化能源布局计划、将于2023年底前关闭退出的情况,取得了代表的理解和认可。市工信局、国资委等单位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面商,坚持共商在前、答复在后,结合电话沟通、微信沟通等方式,深入听取代表意见,及时汇报办理进展,形成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按照“经常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的原则,将督查督办贯穿于建议办理工作全过程。针对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市政府办公室坚持“督”“导”相结合,多次到现场对市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住建局等单位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导协调,推动承办单位深入调查研究,加大办理力度,力求取得更好效果。同时,采取定期调度、发送工作提示函等多种形式,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在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与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建议答复内容笼统,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较少;二是个别承办单位没有压紧压实办理责任链条,建议层层转办,办理力度递减;三是对个别办理周期较长、落实难度较大的建议,后续办理工作推进缓慢。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效率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办理工作,不断适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市政府领导统筹协调、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具体协调”分级协调办理机制,对涉及多家承办单位的疑难事项,及时进行协调会商,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是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实效性。聚焦代表关注的重点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各承办单位深入调查研究,使建议办理工作更加精准、有效。涉及城市管理、重点项目等方面的建议,要拿出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涉及出台政策、完善制度等方面的建议,要结合实际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回头看”活动。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建议,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后续沟通,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办理周期较长的建议,有节点地向代表反馈办理进度;对因政策等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和认同。

四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取联合督查、专项督办、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特别是对跨年度办理的建议事项,持续跟踪催办,提高建议落实率。

以上报告,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