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

2019-11-04

——2019年10月30日在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鼓励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议案〉的决议》,决定将该议案交由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今年3月24日至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振华带领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赴山东省菏泽市,江苏省宿迁市、徐州市考察调研、学习外地农村电商发展经验,形成了调研报告,并向市政府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9月中下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分别到嵩县、汝阳、洛宁对《决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10月12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草案)》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初审认为,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决议》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责任任务,制定了详细的议案办理实施方案,围绕议案《决议》提出的要求,逐项进行落实,使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由于我市农村电子商务起步晚、底子薄,各方面发展相对滞后,与先进地区相比,顶层设计不够完善、产业特色不够明显、要素保障不够有力的问题和短板依然突出。

为了推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确保议案《决议》落到实处,初审建议,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高起点谋划和完善我市农村电子商务顶层设计、高标准推进议案《决议》的落实。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发展农村电商的重要意义,把农村电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精准脱贫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使农村电商成为助推乡村振兴,推动精准扶贫的新引擎。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出台和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三是强化推进机制。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强化对全市农村电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管理,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电商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要强化特色产业培育。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发展。制定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开展电商公共品牌建设,着力形成规模效应和产业集聚。二是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构建质量安全考核体系,进行标准化、品牌化提升,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三是注重示范创建带动。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城市成功的特色电商发展模式,加快培育一批在全国叫的响的特色产业和知名农村电商品牌。

三、要强化电商平台建设。一是注重搭建电商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思维,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业态和功能集聚,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统筹协调、加快集聚、错位发展。二是完善电商运营平台。加强县级电商运营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和村级电商服务网点建设,着力在发挥作用和效能上下功夫。三是培育电商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为上游引导带动,协同发展,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支持服务体系健全、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应用能力逐步提高、发展环境迅速改善,确保农村电子商务蓬勃发展。

四、要强化电商要素保障。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商发展基础设施,建立完善农村电商信息服务和数据共享平台,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强大的信息支持。二是注重农村电商人才培养。研究制定农村电商人才培训规划,采取与我市高等院校、职业教育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农村电商人才的培养力度,为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为推进议案《决议》落实落细、取得扎实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监督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议案的办理落实情况。

10月18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将初审意见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同意报告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