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绿化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9-11-04

----2019年10月30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6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充分肯定了这个报告,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会后,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及时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以市人大常委会文件(洛人常[2019]37号)转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9月20日,市人民政府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送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征求意见。9月23日,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报告进行了专题研究。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市林业局围绕审议意见,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及时报告整改进度,积极推进工作提升。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思路清晰,重点突出,针对审议意见,逐条详细汇报了落实情况,较好地回应了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则同意该报告,于10月18日将初审意见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同意该报告,决定书面报告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