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9-11-04

——2019年10月30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洛阳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8年12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鼓励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议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接到《决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分管领导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对《决议》决定事项进行逐条研究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完成时限,积极推动农村电商快速发展。2019年9下旬,市人大财经委对市政府贯彻落实《决议》情况进行了两次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以国家、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契机,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6个(新安县、汝阳县、洛宁县、嵩县、宜阳县、栾川县)、省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3个(伊川县、孟津县、偃师市),综合示范项目实现了县(市)全覆盖,先后争取国家、省财政扶持资金1.429亿元。全市培育出淘宝村13个、淘宝镇2个。在2019年9月召开的全省电商扶贫现场交流培训会上,洛阳市被授予全省电商扶贫工作先进市,孟津县、宜阳县、汝阳县、洛宁县被授予电商扶贫先进县,全市22个乡镇、15名优秀电商扶贫带头人受到省通报表彰。2018年,全市农村网络零售额27.5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1.8亿元,农村网店数达3万余家。

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健全完善推进机制,积极落实各项电商政策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洛阳市农村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先后4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分析会,通报各县(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全面加强对农村电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多次召集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等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农村电商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月25日、7月5日分别召开全市电商进农村暨电商扶贫工作会议、全市农村电商工作推进会,对农村电商工作进行总结讲评,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8月底至9月初,市农村电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对农村电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工作落实。

2、完善政策体系。先后出台《洛阳市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洛阳市电商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洛阳市2019年电商进农村暨电商扶贫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电商示范店(点)示范村(镇)淘宝村(镇)评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分别制定了《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推动全市农村电商快速发展。

3、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全面落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转发的《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和产销对接工作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申报,宜阳县、栾川县成功入选“2019年第六批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二)鼓励市场主体创新,探索农村电商发展新模式

1、借鉴外地经验,培育发展电商。3月24日至29日,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单位积极参与市人大考察组活动,先后到山东菏泽、江苏宿迁、徐州等地考察调研农村电商发展情况。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督促电商主体积极创新实践,推动农村电商做大做强。

2、坚持因地制宜,助推产品网销。各县(市)以“三品一标”农产品和知名农产品品牌为重点,以农业龙头企业为突破口,积极开展网上销售。栾川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整合农业合作社、加工企业、生产企业共16家企业,统一使用“栾川印象”公共电商品牌在网上销售当地特色产品。汝阳县利用红薯采收时机组织电商企业开展网上销售,汝阳县红薯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偃师市对当地生产的布鞋、电线、乐器等产品进行网上销售,该市缑氏镇马屯村现有制鼓作坊300余家,开设淘宝店铺247家,网上年交易额达1亿元以上。

3、树立品牌意识,提升产品影响。督促指导各县(市)建立县级电商公共品牌,积极培育农产品畅销网货品牌,提高区域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目前,栾川县的栾川印象、洛宁县的洛水山肴、汝阳县的山水汝阳、宜阳县的回味宜阳等电商公共品牌正在积极创建中,已形成畅销网货品牌30余种。

4、开展产销对接,探索以销定产。各县(市)积极利用各类节会举办产销对接、购销对接等线上线下对接活动。今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全市共推荐22家天猫店、淘宝店铺参与阿里巴巴“庆丰收——豫品村播计划”活动,阿里巴巴对符合条件的店铺开通直播权限、提供流量支持、开展主播培训。同时,积极组织参加全省驻村第一书记扶贫成果展销对接活动,加快形成农产品以销定产模式。

(三)优化农村发展环境,打牢农村电商发展基础

1、完善电商设施,改善流通环境。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完善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农村电商流通体系已初步构建,建成县级电商运营中心9个、县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5个(新安县、栾川县、孟津县、汝阳县、洛宁县)、乡级电商服务站105个、村级电商服务网点1281个(其中贫困村建成514个)。

2、加大电商培训,提供人才支撑。督促各县(市)加大电商人才培训力度,在全市农村营造学电商、用电商的浓厚氛围。现已培训电商人员7.6万人,其中,乡镇干部4506人,村干部11375人,驻村第一书记1494人,结对帮扶责任人9052人,贫困户人员14106人。

3、坚持示范引领,培育先进典型。狠抓农村电商带头人和成功典型培育,各县(市)涌现出了一大批农村电商带头人和先进典型。目前,全市共有农村电商带头人和电商先进典型300余人。今年以来,新安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组织在网上销售樱桃5万余单,销售额550万余元。嵩县车村镇水磨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带头人崔跃辉、石卫卫开设网上店铺销售当地土特产,网店年销售额达150多万元。洛宁县副县长韩丽莉在河南原产地商品官方旗舰店阿里巴巴丰收节直播活动中推介上戈苹果,4个半小时的直播中销售4800多单,销售金额90余万元。

4、积极打造淘宝村、促进流通业转型。督促指导各县(市)积极开展电商示范网点(店)、示范村(镇)和淘宝村(镇)创建活动,以打造示范村、淘宝村为抓手,推动经营方式转型升级。目前,全市共有2个镇、13个村入选阿里巴巴淘宝村名单。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在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村缺乏引领性电商人才。当前我市农村工作条件和环境难于把高端电商人才留下来创业发展,尽管近年来各县(市)普遍开展了大规模的电商人才培训,但农村电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依然偏低。二是农村电商经营主体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目前,各县(市)的电商经营主体数量偏少,运营状况良好的电商平台尤显不足,农村电商经营主体以利用第三方平台开设网上店铺为主,缺乏龙头电商企业和本地知名电商平台带动,示范引领带动性还不够明显。三是农村电商缺乏知名的区域性品牌。目前,各县(市)有知名度的农村产品以分散状、断续性在网上销售,产品的可持续供给能力不足,各县(市)电商公共品牌没有真正形成,知名度和影响力还比较低。加之受全市特色高效农产品种植数量少;产业化、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较低,特色产品资源分散、市场竞争力不强、适合做网上销售的产品数量不足等因素制约,农村产品整体上行能力还比较弱。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调研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把落实《决议》当作大事要事来抓,确保抓出成效。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加快研究出台《洛阳市农村电商发展规划》《洛阳市农村电商发展支持办法》等政策措施,加快解决农村电商大数据统计采集等事关电商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确保全市农村电商能够全面、系统、科学发展。二是强化工作推进。进一步发挥市农村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对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职责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合力;督促各县(市)把发展农村电商作为党政“双一把手工程”来抓,制订发展规划、出台实施方案、安排专项扶持资金、落实电商机构人员配备,加快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特色培育。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整合当地农村产品资源种类,以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为网上销售突破口,引导电商企业统一使用县级电商公共品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各县(市)做好电商公共品牌建设,采取共享共用共推等方式,合力打造高识别度的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公共品牌。各县(市)要积极开展电商示范网点(店)、示范村(镇)和淘宝村(镇)创建,加快培育出一批电商示范网点(店)、示范村(镇)和淘宝村(镇);针对农村电商发展的新趋势新变化,努力培育出一批知名网红直播和畅销网货产品,推动全市农村电商快速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