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10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宏凯主持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龙福、李小忠、李岩波、陈素霞出席会议,县领导杨会军、娄军峰、郭燕燕、李光会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汝阳县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汝阳县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汝阳县2019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汝阳县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汝阳县残联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以及汝阳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评议了汝阳县农村低保工作;审议和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杨会军同志任汝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占胜同志任汝阳县水利局局长
刘文超同志任汝阳县民政局局长
李青锋、张晓同志任汝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朝幸同志任汝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李刚强同志任汝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申山虎任汝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常宏凯为新任命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常宏凯指出,新任职人员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于党和人民,更加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更好地肩负起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养成学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习惯;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履行好职责,切实对人民负责。
常宏凯强调,评议意见和审议意见将在会后以常委会文件印发,同时对全县农村低保工作的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将在会后并以书面形式向县委报告,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对评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并按照要求,及时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