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19-11-19

——2019年10月30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洛阳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要求,形成《洛阳市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汇总市属和县(市)、区情况,2018年,洛阳市182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066.79亿元,负债总额1959.75亿元,所有者权益1107.04亿元。

1. 市属企业资产情况。2018年,洛阳市属48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940.89亿元,负债总额499.75亿元,所有者权益441.14亿元,利润总额10.69亿元。(1)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资产情况。2018年,市国资委监管的12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923.38亿元,负债总额488.78亿元,所有者权益434.60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164.70亿元,利润总额11.05亿元,上缴税收5.08亿元。(2)市政府授权市财政监管文化企业资产情况。2018年,市属国有文化企业共36家,国有资产总额为17.51亿(其中洛阳日报社所属文化企业资产为16.7亿元);负债总额为10.97亿(其中洛阳日报社所属文化企业负债总额为10.93亿元);所有者权益6.54亿元;利润亏损3554.63万(其中洛阳日报社所属文化企业利润亏损为3366万元)。

2. 各县(市)、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2018年,各县(市)、区属134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125.9亿元,负债总额1460亿元,所有者权益665.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67.4亿元、实现利润-16.3亿元、实现税费9.3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洛阳市共有12家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其中市级7家,县级5家。资产总额2576亿元、负债2338亿元、所有者权益238亿元。2018年共实现营业收入73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4.16亿元、上缴税金总额10.83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状况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589.03亿元、负债162.34亿元、净资产426.69亿元。

洛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195.3亿元,负债51.27亿元,净资产144.03 亿元。

2018年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为393.73亿元,负债为111.07亿元,净资产为282.66亿元。

2.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状况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洛阳市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1549.27亿元。主要项目:1.公路507.89亿元;2.城市道路桥梁319.33亿元;3.地下综合管廊19.29亿元;4.园林绿化63.16亿元;5.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27.89亿元;6.城市环境卫生设施2.09亿元;7.公共文化体育设施10.81亿元;8.其他3.91亿元(路灯、公益自行车等);9. 保障性住房31.46亿元;10. 受托代理资产337.42亿元(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基金、接收的定向捐赠资产存量及其他代管资产);11. 其他行政事业性资产128.9亿元(政府储备土地、罚没财物、接收非定向捐赠资产等)。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洛阳市市本级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1330.39亿元。其中:1.公路507.89亿元;2.城市道路桥梁239.67亿元;3.地下综合管廊2.46亿元;4.园林绿化32.35亿元;5.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11.08亿元;6.城市环境卫生设施0.01亿元;7.公共文化体育设施5.39亿元;8.受托代理资产330.39亿元(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基金、接收的定向捐赠资产存量及其他代管资产);9.其他行政事业性资产120.73亿元(政府储备土地、罚没财物、接收非定向捐赠资产等)。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依据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我市行政区面积1523584.62公顷。其中,耕地434017.57公顷;园地10898.54公顷;林地852733.33公顷;草地10890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49584.2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7216.6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7258.22公顷;其他土地77532.92公顷。

储备土地总面积1241.9公顷。其中:市本级 667.68公顷;各县(市)、区574.22公顷。

2018年,洛阳市矿产资源储量情况是:铁矿16495.41万吨;锰矿1.82万吨;铜矿8.54万吨;铅矿289.68万吨;铝土矿16728.70万吨;煤矿216376.45万吨;钼矿303.78万吨。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

1. 优化国有资本投向和布局。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积极布局促进主业发展。2018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共计新建和续建投资项目145个(非主业投资4项,占总项目数量的3%)。全年完成投资107.83亿元,主要分布于石油化工、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文化等领域。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4个,全部为主业投资,2018年完成投资81.08亿元;股(产)权投资项目61个(非主业投资4项),2018年完成投资26.75亿元。

2. 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继续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深化企业重组整合。国宏、城投、旅发、弘义公司共完成24家子公司内部重组整合。在2017年 “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基础上, 2018年按照省定标准于7月10日提前完成处置任务,共计完成27家“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指导国宏、弘义、城投等企业在子公司层面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成混改项目9个。按照“改彻底、改规范”的总体要求,持续推进脱钩企业深化改革。列入改革任务的44家脱钩企业已总体实现“大头落地”的工作目标。2018年下半年按要求再次摸排,新排查企业有30家列入2019年工作计划。   

3. 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国资流失。加强企业财务风险监测和担保管理,建立季度报告分析制度,严格落实投融资事项报告制度。牵头起草《洛阳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纳入薪酬制度改革范围并由市国资委核算企业负责人年薪的有6户企业,主要负责人年度薪酬最高34.77万元,最低20.78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1. 加强基础管理。按时向省财政厅上报全市年度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分析报告。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及备案等程序,每年通过全国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系统,真实、完整地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及时准确上报每季度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和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2. 积极落实监管政策。对市本级的重点地方金融企业,由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保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金融企业持续健康经营。

3. 积极推动金融企业改革。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金融企业改革政策,实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聘任高管政策并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作为推进发展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拟在补充资本的同时,引治、引技、引智,全面提升发展能力。积极推进上市进程,完善上报各项手续。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1.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职。一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管理,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二是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严控新增办公用房,盘活党政机关闲置房屋,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活力。三是持续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巩固公务用车改革成果。四是印发《洛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赃物、罚没物管理的通知》,规范赃物、罚没物的保管、移送、上缴、处置全过程监管。六是推动资产调剂共用,有效节省财政支出,开展“公物仓”管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增强闲置资产和有关罚没物品的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产。

2. 认真做好我市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联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按照“分类施策、简化程序、把握重点、防止流失”的原则,顺利完成部分资产划转、整体资产划转等有关工作,切实加强办公用房、土地、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管理,保证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不流失。

3. 优化配置资源,提升社会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和重要支柱。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有力保障了教育条件改善和质量提升。二是大力支持科学技术事业,2018年洛阳市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事业的大型设备配置保持较高增长水平,为科研项目顺利实施提供物质保障。三是大力加强公共文化事业,改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四是推动卫生事业,在均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1.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保障所有者权益。一是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制度,以有偿使用和无偿划拨两类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完善土地价格管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土地供后开发利用监管等相关制度。二是建立矿业权、占补平衡指标公开交易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2. 科学协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保持经济持续发展。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统筹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多渠道落实耕地占卜平衡。二是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开展批而未用、供而未开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三是注重露天矿山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3. 稳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一是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效率。二是建立地质环境保护制度,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模式。   

4. 严格水资源管理。一是认真完成了本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工作,编制完成了《洛阳市水利发展规划》、《洛阳市水资源双控方案》和《洛阳市城市水系规划》;二是严格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审批,规范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程序,会同地税部门对全市取用水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确认纳税人取用水信息,做到“不漏户、不漏项,移交一户、核查一户”,确保了费税转换无缝对接、平稳过渡;三是组织实施了洛阳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和伊洛河水量调度研究,进一步摸清了全市水资源状况,为全市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筑牢了基础。

5. 强化水资源保护。一是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每年均制定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方案,每月监测全市水功能区水质情况、编印洛阳市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报告;二是依托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碧水工程、环保在行动、城市河流清洁行动、黑臭河治理等工作,在提升全市水系质量的同时确保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三是启动地下水保护行动,把地下水、地热水作为战略储备资源严加管理,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

三、国有资产领域的工作成绩

(一)国有资源收入

全市合计实现国有资本收益289783万元,其中市本级实现41639万元。

1. 2018年洛阳市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5998万元,其中市本级实现21521万元。

2. 2018年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益104152万元,其中市本级资产处置收益7420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收益19354万元,其中市本级10972万元。

3. 2018年实现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80279万元,其中市本级1726万元。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成效

1. 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国资委共牵头组织召开国企国资改革座谈会、国企改革工作例会、脱钩改制工作推进会等全市会议6次,专项协调会、对接会近50次,部署改革事项,解决疑难问题。建立工作台帐,推进任务落实。

2. 全面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压缩企业管理层级,稳步推动市属企业三级以下子公司清理整合。通过产权转让、内部重组、清算注销等方式,城投集团、国宏集团、旅发集团、有色矿业所属12家三级以下子公司已全部完成清理整合。

3. 持续推进脱钩企业深化改革。按照“改彻底、改规范”的总体要求,列入改革任务的44家脱钩企业已总体实现“大头落地”的工作目标。同时按市委要求,又组织对市直各有关单位所出资或管理企业进行4次摸底排查,新排查企业42家,制订完善《2019年市出资企业脱钩改制深化改革工作方案》。

4.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印发了《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推进企业“三会一层”规范化建设。以听取汇报、现场督导、资料查阅等形式,对10家市属企业规范董事会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企业对制度建设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按照中央巡视和中组部选人用人专项巡视要求,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工作,共清理已退休和不适合在企业任职的监事14人。

5. 完成驻洛央企、市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按国家、省政策关于年底前完成分离移交的要求,积极协调有关企业、部门加紧推进职能、资产移交工作。采取“先移交后改造”,2018底前完成49家驻洛央企、5家市属企业管理职能移交,并签订资产移交协议,实现“三供一业”职能属地化管理,积极履行后续施工改造、资产划转流程。

(三)金融企业工作成效

1. 落实混改政策,助推洛阳银行上市。党的十八大以来,洛阳市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金融企业改革政策,实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洛阳银行资产占洛阳市金融企业资产的98.41%,就以洛阳银行为列金融企业所做工作成效如下:

洛阳银行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依法履行董事会聘任程序,其高管任职资格已于2019年5月14日获得河南银保监局核准。并大力推进引进战略投资者作为推进发展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拟在补充资本的同时,引治、引技、引智,全面提升发展能力。洛阳银行于2011年启动A股IPO工作,2012年5月完成辅导备案。后因上市政策发生变化,未能正式申报。随着2016年中小商业银行A股IPO政策的放开,洛阳银行2017年加快推进上市进程,在中介机构的配合下,相继完成股权设置、资产规范,公司治理规范及内控完善,上市申报材料准备等工作。外部审批方面,已于2017年5月取得河南银监局关于上市发行方案、上市章程的批复以及出具的监管意见函;省政府关于洛阳银行历史沿革问题的确认函申请已经洛阳市政府审核同意,并于2017年3月转报省政府;国有股管理和转持申报文件已经洛阳市财政局初审,于2017年5月正式上报河南省财政厅。但由于近年金融监管政策趋严、经营指标调整等原因,使得上市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洛阳银行将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发展需要,拟先推进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同时,严格规范经营管理,按照上市标准不断完善和优化,争取持续符合上市要求,择机重启上市申报程序。

2. 监督金融企业收益与分红。2018年洛阳银行实现利润17.47亿元,年度拟现金分红金额3.97亿元,其中拟上缴国库金额0.68亿元。

3. 监管高管薪酬水平。2018年国有金融企业高管人数为 46人,薪酬总额为2560万元,人均薪酬55.65万元。

(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成效

市财政局被评为全省2018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先进单位,受到省财政厅的表彰。

1. 认真做好我市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单位部分资产划转、整体资产划转等有关工作,保证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不流失。

2. 构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配套制度体系。做好牵头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各专项报告编制办法、明确报告内容、工作机制、部门职责和编报程序,贯彻落实向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向县(市)、区布置国有资产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制度。

3. 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根据省财政厅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工作中的情况,完成全市国有资产年报、月报汇总上报工作,完成洛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审批、备案等具体工作。

(五)自然资源工作成效

1. 洛阳市着重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建设,先后有孟津会盟、栾川重渡沟等五家被评为省级水美乡村。

2. 狠抓森林防火责任制等措施的落实,召开多次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和《森林防火条例》宣传周活动,截止2018年底累计出动宣传车800多台次,印发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材料23万份,阻止野外违法用火60余起,收缴违规携带火种200余件。截止2018年底全市累计发生各类林业有害生物19.11万亩,累计防治17.95万亩次,其中无公害防治面积15.87万亩次。加强苗木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严格执行《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制度,全市办理证书4906份,检疫苗木2889.72万株,木材10.7万立方米。继续做好森林保险,全市森林投保492.94万亩。

3. 举办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加强野生动物救助,截止2018年底累计救助野生动物200余只。加强林业执法,结合“护绿行动”“春雷2018”专项行动,深挖案件线索和影响林区社会稳定的因素。累计办理各类案件340起。

4.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一是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二是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2018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267公顷,补充耕地1267公顷,库存可使用补充耕地指标1.11万亩,连续20年实现占补平衡有余。三是积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补划。

5. 全力保障发展用地。一是积极报批土地。全年共批回建设用地70个批次,面积约3.4万亩,有力保障了洛阳动车所、格力中央空调、银隆新能源汽车、万安山通用机场、军民产业融合等项目用地以及洛伊、渑栾、栾卢、三洋4条高速公路,地铁1、2号线等基础设施用地。二是精准供应土地。市本级供应土地144宗,面积1.88万亩,核定土地出让金48.03亿元。三是加强土地储备。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工作的意见》,全市基本建立“五统一”管理土地收购储备供应制度。

6. 矿政管理规范有序。一是依法依规管好资源。对全市采矿权矿产资源储量进行统计,严格依法依规审核探矿权、采矿权会审项目,下发《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工作方案的通知》,积极引导企业创建绿色矿山。二是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组织3次全市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749处,核减74处。三是开展露天矿山整治。建立了矿产资源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多部门联合执法体系,制定全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共排查露天矿山112个。

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一)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一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引资难度大。部分民企担心国有企业机制不活、动力不足,或者在经营理念、文化融合等方面与国有方分歧较多。脱钩企业多数资产规模偏小、经营效率不高和长期政企不分、行政化色彩浓厚、管理不够规范,直接引入战略投资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存在较大困难。二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不规范。部分市属企业相关制度建设尚待完善,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三是处置“僵尸企业”中涉及的债务化解、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问题需进一步研究解决。

根据党的十九大“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战略部署,着力抓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继续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强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职能,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防范经营风险。二是多措并举降杠杆减负债,优化企业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防范化解风险,促进企业资产负债率稳步下降或保持在合理区间。

(二)国有金融企业资产

国有金融企业管理制度仍不到位,资本管理尚需优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任务依然艰巨。国有金融企业中担保公司因担保基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

针对上述情况,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增强国有金融机构活力,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防范金融风险。加大对地方政策性担保公司支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增加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强担保公司风险补偿能力。

(三)行政事业性资产

一是资产与实物管理出现脱节现象。部分单位固定资产在出现变化之后财务会计人员对变化的部分没有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调整,导致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完善,部分资产统计数字有误差;重资产购置轻资产管理,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固定资产长期不入账,造成账实不符。二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没有充分的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导致新增资产没有及时的入账、报废资产长期挂账以及资产存在浪费等现象。

改进意见:健全完善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夯实管理基础。一是持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制度体系,加强资产全过程管理,健全产权转让、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资产管理制度,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加大资产配置标准建设力度,为预算编审提供科学依据。

(四)自然资源资产

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水资源利用与保有量的矛盾,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改进意见:一是提升水资源配置能力。以洛阳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洛阳市水资源评价为依据,制定完善全市水资源调度方案、年度调度计划和应急调度预案。通过引黄入洛、引黄济瀍、故县引水、陆浑引水、引洛济伊等工程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利用量达到12亿立方米,保护有限的地下水资源。二是加大水生态修复保护力度。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对非法占用、违规建设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严格各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从严审批、从严监管入河排污口,确保全市水体水质持续提升;加强河湖渠清洁维护,促进河流和地区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摸清底数。定期或不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核对,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的基础家底,全面掌握真实、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为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和参考。

(二)强化内外监督,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社会力量,联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涉及违反组织规定或法律等行为,依法依纪交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三)积极探索创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推广先进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将现代化网络技术与资产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附件:名词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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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指标解释

1. 企业国有资产: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2. 文物文化资产以名义价值入账,按件计价。

3. 受托代理资产包括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基金、接收的定向捐赠资产存量及其他代管资产。

4. 自然资源包括矿产、林地、草地、矿藏、水流、森林、滩涂等。

5. 其他包括路灯、公益自行车等。

6. 其他行政事业性资产包括政府储备土地、罚没财物、接收非定向捐赠资产等。

7. 基础设施等资产包括城市道路、公路、航道、应急物资储备、文化资产、园林绿地、污水处理设施、地下综合管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