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赴龙门文化园区开展执法检查

2019-12-02

11月2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刘冠瑜副主任的带领下,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龙门文化园区对《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查看了龙门游客中心、龙门博物馆、西山石窟、禹王池、奉先寺和郜庄社区等与《条例》贯彻落实紧密相关的部分场所,同时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尔后又查阅了有关资料,并重点对管委会班子成员、石窟研究院人员和部分干部职工进行了《条例》理论测试,最后召开会议,听取龙门管委会对检查组前期指出问题的对照整改情况汇报,并就《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检查组通报了有关问题,并与龙门管委会分别就文物的保护与利用、景区的建设与提升、保护区域内工程建设、违法行为的治理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努力寻求问题原因和解决办法,共同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刘冠瑜副主任作了发言,重点分析了当前《条例》贯彻落实中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对《条例》的学习研究不够,掌握不够精准。二是《条例》落实不够,执行不够到位。三是张力不够。龙门管委会作为主体责任单位,积极协调、主动争取其他单位共同落实《条例》不够。

最后,刘冠瑜副主任对龙门管委会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聚焦市委决策部署,在重大项目、重要工作推进上下功夫。要把诸如市委提出的三区融合、道路建设、石窟的传承与弘扬等等这些重点工作,一定要牢牢抓在手上,下大力气去推进。二是要聚集《条例》,确保《条例》规定落到实处。《条例》是我们做好龙门石窟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抓手。要想把石窟保护好、传承好,把景区提升好、扩展好,就必需要去认真去学习和研究《条例》,只有《条例》掌握透了,工作才会得心应手。三是要聚焦文旅融合发展,在繁荣昌盛优秀传统文化上下功夫。要多做文章、创新手段,利用旅游这个平台,让更多的人了解我们的文化,把我们的优秀文化传播出去,并不断繁荣昌盛。


(民侨外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