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与“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 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2019-12-06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支部:

为配合开展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举办了“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根据市直工委通知,结合机关实际,现将活动规则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时间

分为网站参赛和微信参赛两种形式。网站参赛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31日,微信参赛时间自2019年12月1日起一整年(12期)。

二、参赛方式

(一)网站参赛

12月1日至31日,登录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等网站竞赛活动主页,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点击“网站参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5道题目的答卷。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在线答题完毕后提交,系统自动给出分数。答题满分的竞赛者获得抽奖资格。

(二)微信参赛

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参加每期竞赛活动。每月1日—20日为答题期,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一题,每月答对10道题即可参加抽奖。

三、奖项设置

5200名优胜奖,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其中,网站参赛设置400名,微信参赛设置4800名(每月400名)。

四、发布获奖名单

(一)网站参赛

12月31日24时截止,从所有满分答卷中抽出优胜奖。2020年1月5日公布获奖名单,1月中旬发放奖品。

(二)微信参赛

每月25日抽奖、公布获奖名单,20个工作日内进行电话充值。

五、具体要求

请各支部将竞赛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机关“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活动的一项内容,广泛动员,做好参赛的组织工作。

 

                                       机关党委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