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二十七次会议

2019-12-13

12月12日,嵩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申进超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建议议程,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公报、决定、说明)、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主要精神、王晨副委员长文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及省委书记王国生在纪念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等重要内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普通高中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嵩县人民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和嵩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四个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魏克帅同志为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宋冰冰同志为嵩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生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对近期人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为更好的履行宪法法律赋予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促进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选民之间日常联系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广大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全面提升人大监督工作实效,决定在全体县人大代表中开展“三联系”工作,即“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乡镇人大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群众)”。二是为了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全县脱贫摘帽贡献力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三月底,在全县人大代表中开展“宣讲一次扶贫政策、办好一件扶贫实事、联系一户贫困户、提出一条扶贫好建议”的“四个一”活动。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志敏、乔万里、谢玉莲、韩向阳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8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彩民,县人民法院院长左春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耿艳升,县监察委员会领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委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府办、生态环境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负责人,县人大机关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