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
——2019年12月24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全面了解掌握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指示要求,11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钢锤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省市人大代表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深入今年拟脱贫摘帽的汝阳县、嵩县,实地视察脱贫攻坚工作,听取全市和汝阳县、嵩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汇报,针对壮大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旅游、抓好就业帮扶、加强项目监管、有效防止返贫、激发内生动力、深化“一转三推进”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11月13日,李钢锤副主任组织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初审,原则同意该报告。12月17日,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将初审意见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同意该报告,决定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现将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初审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站位全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筑牢产业支撑,落实精准要求,倾力攻坚冲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年,全市实现5.47万贫困人口脱贫、113个贫困村出列,汝阳、嵩县2个贫困县已通过市级初审,各项指标均达到退出标准,我市有望实现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初审指出,虽然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产业支撑能力不强、部分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不足、有些已脱贫户返贫风险较大、工作推进不平衡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议市人民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壮大集体经济,进一步夯实稳定脱贫的基础;二是要突出志智双扶,创新培训模式,强化政策激励,注重典型示范,充分调动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要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建立边缘户数据库,实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防止返贫致贫;四是要精准施策,多措并举,政策、资金重点向深度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倾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